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8128315
大小:79.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9-14
《河南远大鑫鸳鸯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与临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潢川鑫地通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最高额保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河南远大鑫鸳鸯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与临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潢川鑫地通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纠纷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河南远大鑫鸳鸯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信阳市光山县城弦山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芮作强,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祖新,该公司副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袁松,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临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住所地:漯河市临颖县迎宾路192号。 法定代
2、表人:李怀林,理事长。 委托代理人:许跃胜,该社职工。 委托代理人:樊朝阳,河南九九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潢川鑫地通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信阳市潢川县城关三环路(御膳坊)。 法定代表人:王启术,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蒋晓辉,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律师。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
3、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 上诉人河南远大鑫鸳鸯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鸳鸯公司)与被上诉人临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临颖县农信社)、原审被告潢川鑫地通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地通晟公司)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临颖县农信社于2008年3月14日向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原审法院)提起诉讼,
4、请求判令:1、解除三方所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2、鑫鸳鸯公司偿还临颖县农信社贷款500万元,计至2008年2月29日的利息34.08万元及以后的利息(按月息9.6‰计算);3、鑫地通晟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诉讼费由鑫地通晟公司和鑫鸳鸯公司承担。原审法院于2008年6月21日作出(2008)漯民三初字第9号民事判决。鑫鸳鸯公司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1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鑫鸳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祖新、袁松,临颖县农信社的委托代理人许跃胜、樊朝阳,鑫地通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启术、委托代理人蒋晓辉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
5、审法院经审理查明:一、2006年6月13日,临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巨陵信用社(下称巨陵信用社)与鑫鸳鸯公司签订一份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由巨陵信用社向鑫鸳鸯公司贷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6年7月4日起至2006年12月25日,月息9.6‰。借款合同签订后,巨陵信用社于2006年7月4日将1000万元贷款划入鑫鸳鸯公司的帐户,借款到期后,鑫鸳鸯公司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后经临颖县农信社与鑫地通晟公司、鑫鸳鸯公司协商,鑫地通晟公司和鑫鸳鸯公司互保,并分别贷款500万元,以新贷偿还旧贷。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
6、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 二、2007年7月19日贷款人巨陵信用社与借款人鑫地通晟公司、保证人鑫鸳鸯公司签订
7、《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第一条从2007年8月8日到2009年8月8日止,由贷款人在最高贷款限额人民币500万元内,每笔贷款的种类、金额、期限、用途、利率和还款方式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第二条借款人承诺:(一)按期归还贷款本息;(二)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三)向贷款人按月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