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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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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高县泗溪镇集中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建议书泗溪镇人民政府二零零九年八月第一章总论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上高县泗溪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上高县泗溪镇二、编制单位:泗溪镇人民政府三、项目编制依据l《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l《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l《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05)l《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03)l《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07)l《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l《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
2、93)l《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85)l《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l《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l《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l《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2005.10)l《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2007)l《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2006年148号令)四、项目编制范围根据《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2006年148号令),江河饮用水源保护区一般按以下范围划定:
3、一级保护区:自取水点起算,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和取水点一侧的滩地以及迎水面堤脚向背水面延伸10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自一级保护区上界起上溯123000米的水域和取水点一侧的滩地以及迎水面堤脚向背水面延伸100米的陆域。 因此本项目编制范围为取水点上游4千米至下游下游100米水域以及取水点一侧的滩地以及迎水面堤脚向背水面延伸100米的陆域。五、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工程的实施,能极大的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已逐步认识到环境保护对繁荣经济,稳定社会的重要性。在我国,环
4、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受到了社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视。中央人民政府和相关的管理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加强环境保护的管理和执法力度,以保证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的实施。近年来,泗溪镇的经济和社会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城市建设也取得了快速的发展。随着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和城镇人口的不断增加,城镇生活用水量也不断增加,污染负荷也随之加剧。锦江、漳河是流经泗溪镇的主要河流,是城镇生活用水水源。长期以来,由于大量城镇生活污水及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泗溪镇取水点上游区域,造成水体污染严重,并日趋恶化,影响了本区域作为饮用水源的水域功能。因此本项目的实施有利
5、于改善城镇生态环境,促进泗溪镇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12第二章污染源调查分析及项目工程内容一、乡镇概况泗溪镇位于上高县东北部,东临高安市杨墟镇,北连宜丰县棠浦镇、新庄镇,南隔锦江与高安市的灰埠镇、相城乡相望,西与敖山华侨农场、新界埠乡相依,距离上高县城19公里,距南昌城区80公里。总面积165.98平方公里,有耕地面积50205亩,其中水田46155亩,旱地4050亩;有林地面积97333亩,森林覆盖率40%;有水域面积15800亩,其中水产养殖面积9400亩。全镇现下辖良田,城头、安塘、杜家、洋港、淋溪、曾家、中宅、胡家、叶山、漕港、游市、熊家、床里
6、、官桥、小港、墓田、塘下、芦家园、刘家、马岗、张家22个村民委员会,173个村民小组和一个居民委员会(集镇居委会,成立于1997年)。总户数11000户,总人口39088人,其中农业人口31200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35人。境内为低丘陵,西北高,东南低。最高点在漕港村的马岭,海拔138.5米,最低点在锦江出口处,良田村下陈犁口,海拔30米,是上高县境内的最低点。境内多属丘陵小山及小块平原,主要河流有锦江及漳河,锦江自西向东,从西南经过,长约11公里。漳河自北向南,从中部流经全境,长约20公里。镇内土质以红土砂页岩为主。植被以马尾松、杂灌木为主。属
7、亚热带季讯湿润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日照充足,无霜期长。年平均气温17.6度,年平均雨量1700毫米(集中在4---6月份)。适宜农业生产,农作物种植以水稻、棉花、花生、油菜、甘蔗、西瓜、蔬菜为主,果品以柑橘、奈李、板栗、桃梨等品种为主。二、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调查1、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物调查分析根据现场调查以及镇政府提供相关资料,一级保护区内主要有胡家、张家以及游市等三个行政村,二级保护区主要有杜家、漕港、官桥、小港、床里、墓田等六个行政村。一级保护区内猪场养殖比较零散,规模化养殖场不多,但绝大部分养殖废水均直接排入水体,对当
8、地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应予以取缔或者帮助其搬迁出保护区。其具体情况见下表2-1。12表2-1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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