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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农林学类毕业论文 清代长江流域的农业开发与环保问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理学农林学类论文题目:清代长江流域的农业开发与环保问题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理学农林学类论文题目:清代长江流域的农业开发与环保问题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理学农林学类论文题目:清代长江流域的农业开发与环保问题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
2、XXXXX姓名:XXX专业:理学农林学类论文题目:清代长江流域的农业开发与环保问题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理学农林学类论文题目:清代长江流域的农业开发与环保问题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理学农林学类论文题目:清代长江流域的农业开发与环保问题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理学农林学类
3、论文题目:清代长江流域的农业开发与环保问题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理学农林学类论文题目:清代长江流域的农业开发与环保问题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清代农业生产,就粮食产量而言,虽较宋明时期有明显增加,但就小农经济传统经营方式而言,并没有根本改变,而清代所面临的社会问题则比宋明时期更加严峻,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人口大增给粮食供应带来的压力。清代统治者虽然采取了一些解决办法,收到一定效果,但付出的代价却是巨大的。长江流域,作
4、为清代重要财富之区,在农业生产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被破坏的程度十分严重,在中国农业发展史上,具有典型性。本文欲在分析长江流域农业开发问题的基础上,试对清代农业开发与环境保护问题,做一点探讨。清初,由于长期战乱影响,土地大量荒芜,人口稀少。长江流域,经济遭破坏程度很深。就人口与耕地来说,顺治十八年,长江流域四川、云南、贵州、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诸省,官方能统计到的仅九百零二万丁口(如按每丁折五口计算,约四千余万口)[1],耕地也只有二百七十余万顷[2]。在农业生产水平不高的社会里,农业生产的发展,
5、主要依赖于劳动力投入的多少与可耕地面积的大小。耕地和劳动力太少,严重制约着长江流域经济的发展。从顺治元年起,清政府就颁布了一系列鼓励和发展生产的政策,其中较有成效者,便是招抚流亡和鼓励垦荒。清政府要求地方官务必广招流亡,垦荒拓地,并宣称对无资垦荒的贫民予以资助[3];且颁布了地方官劝垦考成法,将地方官的招垦成绩作为其迁降考核标准。在这些政策的促进下,通过广大劳动人民的辛勤劳动,清代农村经济逐步得到恢复。据统计,从顺治初到康熙末,全国主要省区(不包括边疆地区)共垦荒地四十三万八千余顷,其中属长江流域的四川、湖南
6、、湖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七省,垦荒约二十七万二千余顷,占全国总额的62.3%。由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长期 于战争,农村经济破坏严重,直到三藩之乱平定后,长江流域经济才转入全面恢复发展轨道。安徽合肥县,从顺治初即开始逐步垦复抛荒田地,至康熙三十二年,才将“原额荒田俱经垦足”;四川地区,康熙三十一年以前,几乎没有垦荒地亩上报。据郭松义先生依据实录统计,康熙年间四川共垦荒地十万七千三百五十余顷,皆为康熙三十一年以后陆续垦复清理升科的。从康熙三十一年至雍正二年,长江流域九省区耕地增加了近百万顷;同期,人丁增
7、加了约五十五万丁[4]。人口增长,耕地增加,为增加农业劳动力投入和扩大粮食种植面积提供了保证,促进了清前期经济的繁荣。但是,人口增加,耕地扩大,不是经济发展的唯一前提。人口与耕地是否可能同步增长?如果人口与耕地比例失调,会带来怎样的社会问题?虽然顺康雍时期,清政府无男妇统计,只有人丁统计,但我们仍可推算这段时期人丁与耕地增长状况。我们发现,到康熙中后期,人丁增长的速度已现出大于耕地增长速度的端倪。在康熙四十九年,玄烨已感到人口压力。他曾说:历年来,外无兵革师旅饷馈之烦,内无工役兴作之费,但百姓生活却“未尽殷阜
8、者,良由承平既久,户口日蕃;地不加增,产不加益。食用不给,理有必然”[5]。但他并没有采取措施控制人口增长。五十一年颁布了“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谕令;雍正时又实行“摊丁入亩”。这些政策虽在削弱农民、工匠等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减轻人民负担方面有进步作用,但它刺激人口增长的消极作用亦不可忽视。安徽《无为州志》即称:该州“自续生之赋罢,丁有定数,征乃可摊;均摊之例行,丁有定税,审亦可息。民咸乐生,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