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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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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理学农林学类论文题目:清代华北农民生活消费的考察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农民的实际生活过程是社会史研究最具开拓性的领域之一。本世纪以来,西方学者已经或正在这方面进行着开拓性且富有成果的工作。然而,中国古代社会史在此方面的研究至今还很缺乏,致使我们对历史上普通群众的日常生活所知甚少,对有关史料的挖掘利用也远远不够。本文所要探讨的农民生活消费,主要指他们以衣食为主的物质生活消费,以及包括文化教育、祈报和婚丧嫁娶在内的社会文化消费。对于清代华北农民的生活消费水平和消费方式的研究,
2、不仅可以帮助我们认识这里农业经济的发展水平及其对消费行为的强烈制约性;而且还使我们看到不良的消费方式对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作用。因此,清代华北农民的贫穷与愚昧,农村经济的落后和封建生产关系的剥削当负主要责任,而不良的消费方式也难逃其咎。它们确实属于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它们的广泛存在,是阻滞清代华北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原因。 一、正常年景的生活消费 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消费。生产制约着消费,有什么样的生产力状况,消费就只能处于相应的水平,且上述产品受商人的操纵又难以取得合理的价格,而地租与赋役还占去农民至少一半以上的劳动所得,加之为了延续
3、简单的再生产,农民总还要扣出籽种等必要的生产性开支,因此,可以供家庭衣食住等日常生活消费的支出就极为有限。在衣食住中,住房不属于家庭经常性的开支,一次投资虽然要花去农家多年的储蓄,但可以使用多年。农民家庭的日常消费,主要包括衣食,其中又以吃所占的比例为最大。因为吃在农家生活消费中占有重要地位,因而我们首先来考察它。 吃的数量与质量是农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标志。从数量看,笔者所见关于口粮标准的估计,都来自于江南食米的材料,可作为我们考察华北农民口粮消费的标准。任启运认为,“夫人食谷(每日)不过一升”,“以人口日一升计之,一人终岁食米三石六斗”(注:任启运《清芬
4、楼遗稿》卷1,《经筐讲义》。)。洪亮吉说,“一人之身,岁得布五丈即可无寒,岁得米四石即可无饥”(注:洪亮吉《意言》,《生计篇》第7。)。张履祥给长工的口粮还要高,每年5.5石,尚不包括给长工的其他支付。上述估计都是以一夫即一个壮劳力作为对象的,数量相对较高。勒紫垣在《生财裕饷第一疏》中也谈到,“苏松嘉湖之民,知壮夫一丁种稻十二三亩,其岁收粒米,肥地不过三十余石,瘠地可得二十石,以每人每日食米一升科之,则三十余石者可食九人,而二十石者可食五六人。准古证今,原无异也。至农夫五等产,上中下而合算之,每夫可食九人,内除本夫与本夫之母妻女以及本夫之耄父幼子,共约食其
5、半,计可余一半,以食他人”(注:陆耀辑《切问斋文钞》卷15。)。这里成年男女的口粮标准仍为每人1日1升,年均成年人是3.3石;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减半,每人口粮仅0.5升,年1.65石,后者大概是最低的口粮标准,因为它与清政府拨给灾民的赈济口粮在数量上相当。至于一个家庭年均的平均口粮消费数量,也有人作过估计,如据强汝询估算,“八口之家,人日廪米四合,率日食四升八合,一岁食米十七石二斗八升”(注:强汝询《求益斋文集》卷4,《农家类序》。)。依此标准,农民一家男女老幼牵算每人年食米2.16石。当然,有的人对家庭口粮年均消费标准的估计还要略高一些,如包世臣说,“合女
6、口小口牵算,每人岁食米三石”(注:包世臣《安吴四种》卷26,《齐民四术》卷2。)。考虑到清代华北农民的食品结构的特点,看来把大小口拉平,每人3石左右的年均口粮标准还是差不多的。如果再少,农民就要寻求各种代食品维持基本的生计。 那么,3石粮食需要多少土地才能够生产出来呢?清代华北一般年成两收亩产在1石左右,这样养活1人至少需要3亩口粮田。如果没有复种,则需6亩土地。清代华北水利薄弱,土地多为中低产田,产量很低。如直隶望都县,上中下土地“均匀计算,每亩得谷五六斗,须六亩可养一人。望邑额地一千七百余顷。现存男妇六万余名口,宜其地之所出不敷卒岁之用”。在此情形之
7、下,望都县“上户饭粗粝,中户下户掺糠和菜以为食哉”(注:光绪《望都县乡土图说》不分卷,《县望县图说》,”田亩”。)。华北各地气候、水利条件不同,因而养活1人大致需要3~6亩土地,像山西解县“当全盛之时,户口七万有零,平均分之每人仅得四五亩旱地,终岁劳苦,丰年略可自饱,仍不可事父母,畜妻子,一遇凶歉,死亡殆尽”(注:民国《解县志》卷3,《丁役略》。)。华北人地关系的比例低于江南,但农业生产水平也比后者低,因而尽管人均占有的耕地一般比江南多,农家仍食不果腹。如山西凤台县,“小民狃于苟安,难于图始,烈日炎天,荷锄陇亩,草笠赤脚,挥汗如雨,多旱委之于天,歉入委之于
8、地,终岁以草根木叶杂茭稗而食,安之如命”(注:乾隆《凤台县志》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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