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0809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安置办法0806

北京市建0809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安置办法0806

ID:18101169

大小:62.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9-13

北京市建0809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安置办法0806_第1页
北京市建0809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安置办法0806_第2页
北京市建0809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安置办法0806_第3页
北京市建0809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安置办法0806_第4页
北京市建0809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安置办法0806_第5页
资源描述:

《北京市建0809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安置办法0806》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北京市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国家建设顺利进行,妥善安置因建设征地造成的农村多余劳动力,维护社会安定,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农转工人员安置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进行建设征用土地的,农转工人员的安置均执行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转工人员,是指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城市企事业单位进行建设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征地单位的土地被全部征用或者部分被征用后剩余的耕地按农业

2、人口平均不足5分地,造成的农村多余劳动力,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以下简称农转非)并符合转工条件的人员。  第三条 市土地管理局、市劳动局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全市农转工人员安置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区、县土地管理局、劳动局在区、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对本辖区内农转工人员安置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市建设征地坚持先安置农转工人员,后进地开工建设的原则。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急需先进地建设后安置农转工人员的,必须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方可进地开工建设,并限期安置农转工人员,

3、所需搬迁的乡、镇、村办企业和农村居民住宅的建设,应与重点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第五条 本市农转工人员的安置,坚持谁占地谁负责的原则。安置办法采取多渠道、多种形式。  第二章 农转工人员的安置  第六条 农转工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男年满16周岁不满59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49周岁(以市人民政府批准征地之日为准);  (二)身体健康,转工后能够在工作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的。  第七条 下列农转非人员,不予农转工安置:  (一)年龄不满16周岁或者男年满59周岁、女年满49周岁的。  (二)身体患有严

4、重疾病,转工后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的。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  (三)应当接受义务教

5、育的未成年人以及在校学生。  (四)其他不符合农转工安置条件的。  第八条 符合农转工条件的人员,由建设征地单位尽量自行安置;建设征地单位确实自行安置不完的,由市、区、县土地管理局会同劳动局组织被征地单位、被征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协助建设征地单位采取以下多渠道的办法进行安置:  (一)建设征地单位委托有安置能力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或其他单位代为安置。  (二)建设征地单位委托被征地乡、镇、村办企业代为安置。  (三)经批准征地后撤销村或队建制的,对被征地范围内的乡、镇企业作为经济实体予以保留,仍由乡

6、、镇农工商总公司管理,安置被征地范围内的农转工人员。  (四)征地前已在乡、镇、村办企业工作的人员,征地后所在企业未撤销的,由其所在企业安置,办理农转工手续后继续在该企业工作。  (五)用工单位与符合农转工条件的人员通过双向选择进行安置。  (六)征地前已经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人员,办理农转非手续后,继续从事个体经营。  (七)鼓励符合农转工条件的人员自谋职业。  (八)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人员,按照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申请并办理公证后,可以一次全额领取安置补助费,不再安置工作,也可以按有关规

7、定办理超转手续,移交民政部门,享受超转人员待遇。  第九条 建设征地单位落实农转工的安置去向方案,应与被征地乡、镇人民政府协商,经区、县土地管理局和劳动局核实,市土地管理局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 因土地被全部征用,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村或队建制,农业户口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原村或队中服兵役的义务兵,复员退伍后按城镇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建设征地单位应将其安置补助费一次全额拨付给区、县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十一条 因土地被全部征用,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村或队建制,农业

8、户口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原村或队中正在劳动教养或服有期徒刑人员,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回原籍入城镇户口的,执行城镇待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建设征地单位应将其安置补助费一次全额拨付给区、县劳动局,专款专用,不得挪用。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