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规划局南海分局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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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规划局南海分局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二路63号咨询电话:86293331投诉电话:86293331填表联系人:姚良劲联系电话:86293308officiallyestablishedonJuly1,2013,Yibincity,formerlyknownasthebus,integratedoriginalrongzhoubuscompanyinYibincityandMetrobuscompany,formedonlyinYibincityofaState-ownedpublictransportenterprises,thecompanyconsistso

2、foneortwo,thirdDivision.Integrationofpublictransportservicesisnotyetestablished9表一:行政执法依据一览表类别序号名称实施时间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自1990年4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行政法规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自2000年1月30日起施行部门规章1《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自1997年12月23日起施行,2001年7月4日修正2《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3《城市规

3、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自1991年9月3日起施行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自1995年6月8日起施行6《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自1991年8月23日起施行7《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省地方性法规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自1992年8月15日起施行2《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规范性文件1《南海市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实施细则》自1996年11月30日起施行2《关于严格控管楼宇改变功能及一些行业审批程序的通知》自1995年7月4日起施行3《佛山市南海区户外

4、广告实施办法》(暂行)自2005年6月10日起施行officiallyestablishedonJuly1,2013,Yibincity,formerlyknownasthebus,integratedoriginalrongzhoubuscompanyinYibincityandMetrobuscompany,formedonlyinYibincityofaState-ownedpublictransportenterprises,thecompanyconsistsofoneortwo,thirdDivision.Integrationofpublictransportservicesis

5、notyetestablished9表二:行政处罚一览表序号行政违法行为处罚种类及幅度依据(含印发机关、施行时间、条款)执法主体(有委托执法的)受委托单位(有委托执法的)委托文件1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对在该土地上已建建筑物、构筑物限期拆除或予以没收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五条;3.《南海市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南府[2003]31号)2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

6、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处以罚款;不影响城市规划的,处以罚款;市政公用设施违法施工,属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违章部分处罚款。以上各项罚款的数额为单项工程土建总造价的5%至15%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1、4款,第三十八条第1款;3.《南海市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条、第一百六十四条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南府[2003]3

7、1号)3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改变使用性质和建筑面貌处以工程土建总造价的5%至15%的罚款;逾期不缴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照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六章第三十六条第3、4款,第三十八条第1款;2.《南海市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百六十三条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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