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ID:18099708

大小:93.50 KB

页数:18页

时间:2018-09-13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_第1页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_第2页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_第3页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_第4页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大力发展北京市的文化创意产业,加强和规范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北京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京财预[2010]1956号)、《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文[2006]2731号)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开征集、诚实申请、集中受理、择优评选。第三条 专项资金支持方

2、式分为贷款贴息、项目补贴、政府重点采购、奖励、贷款担保、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一)贷款贴息。对于处于成长期文化创意企业的项目,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鼓励企业或单位,通过银行信贷资金完成项目的技术改造、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开发、开拓国际市场等。贴息资金根据项目承担企业提供的有效借款合同及项目执行期内的有效付息单据核定。贷款贴息补助按照《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京文创办字[2008]5号)执行。(二)项目补贴。对文化创意产业核心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具有导向意义的创意项目以及为中小型文化创意企业提供上市辅导、管理咨询等服务项目给予补贴,且补助的项目属于以自有资金投资为主

3、的重点发展项目。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13-申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三)政府重点采购。对于政府确需购买的文化创意项目和服务,按照北京市年度政府

4、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要求,实行集中采购。(四)奖励。对于在优秀获奖文化产品、优秀文化出口项目、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列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的北京市文化企业和项目以及在开展文化创意活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五)贷款担保。文化创意产业担保资金,用于担保机构对获得银行贷款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的费用、担保业务的补助。贷款担保补助按照《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担保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文创发[2009]3号)执行。(六)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专项资金中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用于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

5、符合文化创意产业重点支持方向的处于创业早期的文化创意产业,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具体按照《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京文创办发[2009]7号)执行。专项资金除上述支持方式外,还包括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对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或跨区域整合给予的国家资本金补充;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文化产业发展项目;涉及文化创意产业的重大宣传活动经费以及文化创意产业项目评审、论证、监督检查和重点课题研究等相关管理费。第四条专项资金支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

6、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13-持的项目要符合公共财政和WTO的原则,并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对于应由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予支持。同一项目重复申请市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本年度专项资金的资格。第二章申报流程及条件第五条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

7、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二月份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上公布下一年度项目指南,发布重点项目公告,公开征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文促中心”)受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受理项目申报。第六条项目申报途径,市属单位通过市主管委办局申报,区县属单位及其他单位通过注册地属地的区县项目受理部门申报。第七条市委办局和区县项目受理部门对受理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将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报文促中心。第八条专项资金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