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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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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网络技术发展中的伦理道德问题 网络技术是把锋利的“双刃剑”,其在推动社会进步,给人类的生活带来了全新的诠释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如网络欺诈、网络攻击、网络病毒、网络色情等形形色色的不道德甚至是非法行为的凸显。 一、网络技术发展所带来的伦理道德问题 1.个人主义盛行 网络世界以其虚拟性、开放性、隐蔽性、平等性等特点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自主的空间,在这个空间中,人们言行更加的自由宽松。在网上,所有网民都有表达观点、发表意见、作出决定的权利。所有的网民都是自己的领导和主人联盟,除了行为者本人,别人几乎无法对网络行为实施的时间、方式进行估计或干预。互联网中“信息自由”“保
2、护隐私”等合理要求直接助长了网络行为的任意性。随着网民的数量呈指数上升的趋势,网络行为的“私人性”“自主性”也随之盛行。 2.道德规范运行机制失灵 首先在虚拟网络社会中,人们展示的不再是年龄、性别、容貌、衣着、谈吐、声望等现实生活中的特征,而是一串串虚拟的文字符号。在网络社会中,绝大多数言论、行为,都无法归结到现实生活中的某人,其给网络欺骗和网络犯罪留下空间。其次,道德规范实施力量出现了削弱。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竭力维护和争取尊严、荣誉,因而在日常行为中总是严格遵守生活中的种种准则、规范。而网络虚拟社会中,现实世界中的一系列伦理道德规范似乎也被“虚化了”,网络主
3、体的身份可以被掩盖、伪装,很多人忽略了自己的网络人格、忽略自己在网上的行为与表现,很容易冲破道德底线,发生“逾越”行为。现实社会中由公众的舆论、亲友的感情、熟人的目光所筑成的道德防线在网上很容易陷于崩溃状态。由此说明,传统道德规范运行机制受阻,对道德行为约束下降。 3.网络不道德行为蔓延 法国社会学家杜尔凯用“失范”这一概念来描述当社会规范不力、彼此矛盾或规范缺失时在个人与社会中出现的混乱状态。在网络社会中,“失范”状态处处可见,表现为:网络盗窃和商业欺诈、散布网络虚假信息,网络病毒攻击等给社会及个人造成经济损失;制造大量垃圾邮件,造成网络堵塞;利用网络散布反动言
4、论及一些黄、赌、毒等不良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网络使人的传统社会性人格发生嬗变,部分网民社会责任感弱化、人际关系冷漠、忽视自己作为社会人的存在。这种网络道德“失范”正在蚕食着传统道德领域。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 1.网络与现实的分离 虚拟的网络社会是离散的、开放的、无国界的,加之网络的制约机制的缺陷而造成的自我放纵、虚假自我的和衍生不道德行为是显而易见的。网络和现实的分离或多或少的导致了一种人格和自我意识的分离,在网络中人们可以逃避来自群体和社会的压力,网络上的言论和行为是自由随意的,他人是看不到,也追踪不了的,在网络上相互言语攻击或者散布谣言而并未因此承担责任。
5、 2.经济利益驱动 任何行为都有深刻经济根源,网络上出现不道德、不伦理现象和经济利益也息息相关。如在网络社会中的侵犯知识产权、偷盗情报、盗取银行密码、黑客攻击、网络诈骗、网络聚赌、制黄贩黄、通过网络即时通讯工具诱使他人犯罪等,这些是因为具有高额经济回报,而通过网络犯罪难搜寻线索,又很少有现有法律法规制裁,这给不道德行为者获取非法利益留下运作空间。 3.网络法律法规建设不健全 国家的政策法律制度作为一种硬性规范约束企业和个人行为,但目前我国网络法律法规还很欠缺,各方面法律正在建设,有些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国目前互联网的相关法律只有XX年制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6、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其余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暂定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属于政府的行政规则和部门性规章,由于其立法地位较低难以产生好的效力。例如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网络影像、音乐等资源知识产权的保护等还存在着一些漏洞与空白,对于网络不文明行为,言语攻击、骚扰甚至是过度的人肉搜索等都没有明确的界定条款,难以对其产生好的约束作用。 4.道德评判效果微弱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一言一行总是处于“熟人”的注意、监督之中。一旦有人违背了公认的道德规范,立即会受到劝诫、批评和指责。但是在网络社会中,由于网络监控机制无法发挥效力,人们时常难
7、以找到网络言论、网络行为的责任人。即使能够找到行为的责任人,也因为网上的道德制裁途径和手段的缺乏,无法将道德评判与行为责任人的切实利益联系起来,评判者往往会受到“你可以批评我,但你能把我怎么样”的嘲弄。 三、采取积极措施,防范网络伦理道德失范 1.加强网络立法建设,规范网络行为 在网络世界,仅仅依靠网络规范和伦理道德的约束显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它还需要具有硬约束力的法律手段做支撑。只有加强网络立法建设,强化网络管制,才能使网络空间主体有法可依,遵守法律规则,恪守网络规定,并通过法律约束其道德规范,规范其网络行为,确保网络世界的健康发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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