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检派车制度

车辆安检派车制度

ID:18047582

大小:19.14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9-13

车辆安检派车制度_第1页
车辆安检派车制度_第2页
车辆安检派车制度_第3页
车辆安检派车制度_第4页
车辆安检派车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车辆安检派车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车辆安检派车制度  篇一:车辆派车单制度  车辆派车单制度  为有效实行牌照统一管理,科学合理调派车辆,实现公司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路单管理人员必须发班前,对车辆的技术状况和性能进行全面检查,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由安检员和当班驾驶员签字,由客运驾驶员领取派车单和车辆运营牌证,允许车辆进站报班。  二、公司专职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和从业资格证。  三、在营运中,客运驾驶人应如实填写派车单相关内容,营运客车完成运输任务后,及时上缴派车单和运营单证,否则不予派车。  四、派车单的主要内容  1、车辆、客运驾驶人、线路基本信息,始发点(站),

2、中途停靠点(站),终点(站),批准签发人。  2、客运驾驶人填写的旅客人数,运行距离和时间,途  中休息时间,天气和道路状况,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故障、事故等。  五、派车单须填写工整、字迹清晰、涂改、伪造、篡改无效。  篇二: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清远市城北汽车客运站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进站经营的营运客车安全技术管理,提高客运车辆安全可靠性,根据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清远市城北汽车客运站。  第三条清远市城北汽车客运站安全保卫科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3、 第二章机构管理与措施  第四条站安全保卫科负责管理和监督车辆安全例检工作。  第五条站安全保卫科安检班负责实施车辆安全例检工作。  第六条安全保卫科定期组织安检员培训教育,明确安检员在安全例检的职责,熟练安全操作规程和检验流程。  第七条安全保卫科不定时对客车安全装置进行抽查,和安检车间检查,监督安检班工作情况。  第八条班车发车前,安检班负责对客车进行安全例检,例检合格后客车凭《道路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合格通知书》才能报班。  第九条站确保安检劳保用品和工具的配置。  第十条安检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依据安全例检项目  及技术要求对客车进行检查,做出明确判断,完整填写

4、《客运车辆安全例检记录表》,填表应规范用语,字迹清晰。  第十一条《客运车辆安全例检记录表》须经安检员、驾驶员签字确认并保存备查,保存期不得少于半年。客车例检合格后由例检员签发《例检合格通知书》。《例检合格通知书》加盖例检单位印章后方能有效。例检不合格的客车应在故障排除后重新进行安全例检。例检单位对当次例检结果负责。  第三章安检人员岗位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车辆安检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岗位安全职责和严格执行企业主管部门和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制度,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回场检查及例行保养工作。  第十四条对车辆车上安全设施(灭火器、逃生锤

5、、三角木、警示牌、安全带)和车头杂物,作常态化日检。  第十五条上岗前和工作时间严禁饮酒,上岗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安全帽、手套、不准赤脚或穿拖鞋,按交运发【XX】762号文件要求使用测量工具(检验锤、轮胎气压表、轮胎花纹深度尺等)和工艺流程。  第十六条班前、班后及工作期间,应经常保持安检车槽及周边工作场地的清洁卫生,防止漏油(水)造成场地湿滑而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七条严禁制止驶入检车槽的车辆未停稳、未熄火时,  检车人员进入车槽,检查期间及安检人员未出检车槽,严禁启动车辆的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被检车辆除司机外,不准其他人员在车厢内。安检人员必须指挥待检车辆停稳(垫好

6、三角木)、熄火,方可进行安检作业。严格按照广东省汽车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技术规范《广东省汽车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记录表》的内容及标准对回场车辆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九条对合格车辆由当值安检员签发合格通知单并放行。对不合格车辆开具安全例检不合格项目告知单,交当班驾驶员将车辆送到具有相应资格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维修合格后,维修企业检验员开具维修合格凭证,并加盖维修企业印章,安检员凭以上凭证复检,合格放行,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车辆安检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回场必检、合格放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客车在进行安全例行检查时,不准载客驶入安全例行检查场

7、所。  第二十二条安全检查人员应配备和正确使用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  第二十三条车辆回场检项目,严格执行《公路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表》内容,标准和要求,该检的项目一项不漏。检查的项目要求有明细记录和时间、检验员签名。  第二十四条安检人员必须让待检车辆停稳(垫好三角木)、车辆熄火,再进行安检作业。  第二十五条对检查不合格的车辆,要通知驾驶员(车方)进行强制修复,直接排除故障或消除安全隐患,复检确认合格后发给《车辆安全技术合格证》。  第二十六条安检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熟悉汽车专业技术性能,通过交通运输行业资格考试合格,领取“安检员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