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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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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信保密制度内容 篇一:通信线路安全和保密制度 安全和保密制度 第1条各级线路维护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检查,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安全操作的规章制度。维护人员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凡进行危险性较大,操作复杂的工作时,必须事先拟订技术安全措施,操作前检查操作程序、涉及的线路设备、维护工具和防护用具,在确保安全时,方可进行作业。 1.在人孔中进行作业之前,应在确定安全后方可下人孔工作。在人井内作业必须2人以上方可进行,并且不得同时下井。 2.严格遵守光、电缆储运、挖沟、布放及杆上作业等安全操作规定。 3.在市区、水域等特殊地段
2、作业时,应遵守市区或水面工作的安全操作规定,设立有关的各种信号标志,确保人身和作业的安全。 4.防范各种伤亡事故(如电击、灼伤、中毒、倒杆或坠落致伤等)的发生。 5.在高速公路进行日常线路维护及抢修时,应按照高速公路安全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作业人员必须穿安全警示服。 6.架空线路与电力线交越时,应加设电力线保护管;有碍行人、车辆通行的拉线,应加装拉线警示管。 第2条在维护、测试、故障处理、日常检查以及工程施工等工作中,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故障发生。 第3条各级线路维护管理部门应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和检查,建立和健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组织学习消防
3、基本知识和应急训练,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1.维护人员在使用明火和可燃或易燃物品时,应予以高度重视,谨防火灾的发生。 2.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迅速组织人员,采取行之有效的灭火措施,减少火灾引起的损失。 3.严禁在架空线路附近和桥洞、涵洞内线路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发现后应及时处理。 第4条在光缆线路的查修或割接时,或在进行光纤通道全程传输总损耗测试时,被测光纤与OTDR及光源连接之前,应通知该中继段对端局站的机务人员,取下ODF架上与之对应的连接尾纤,以免损坏光盘。 第5条各级线路维护管理部门应加强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和
4、人身安全。 第6条 第7条在签订代维及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协议。各级线路设备维护单位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职工的保密教育。严格遵守通信纪律,增强保密观念,并做到: 1.严禁携带保密文件进入公共场所,私人通信和广告宣传中都不得泄漏通信机密。 2.不随意监听用户通信,对用户资料保密。 3.各种机密图纸、资料、文件等,应严格管理,认真履行使用登记手续。 4.代维单位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线路产权单位的资料、信息。 第8条 门。对泄密事件应立即查明,采取补救措施,并于24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 篇二:保密信息工作制度 保密信息工作制度 一、涉密
5、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科室不得擅自在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 第二条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的材料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各科室派出的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 第三条凡是上国际互联网的信息要经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
6、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第六条各科室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市国家保密单位报告。 第七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
7、及时销毁。 第八条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单位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对各科室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界定涉密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
8、盘、光盘及各种存储卡)及笔记本电脑,并由办公室登记造册。 第二条各科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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