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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3
《法学国家法、宪法毕业论文 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构想》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法学国家法、宪法论文题目: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构想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八二年宪法较以前三部宪法规定了更为详细的宪法保障实施制度,这是勿庸置疑的。然而,新宪法实施八周年以来,违宪事件绝非罕见。宪法的保障机制不仅要有一系列社会的、组织的和法律的设施来维护宪法的最高性和根本大法的地位,更重要和更实在的是要建立追究违宪责任的机构和程序,也就是要通过宪法诉讼制度来保障宪法的实施。本文试图构筑中国的宪法诉讼制度的大体框架。 一、违宪事实的界定 违宪事实可分为违宪行为和违宪规范两类。
2、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违宪行为可概括为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违反宪法条文和宪法原则,按照宪法诉讼程序应当追究违宪法律责任的行为。 违宪规范是指违反宪法条文和宪法原则的法律规范和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宪法诉讼程序应当判决为无效的规范。 本文所说的违宪事实指的是狭义的违宪。(1)违宪行为有不少同时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对此应具体分析。首先,既违反宪法又违反有关部门法的,可以通过宪法诉讼程序以外的其它法律程序加以解决的,则依法由有关机关负责追究和处理,不作为违宪事实对待。如,非法侵入公民住宅,既违反了宪法第39条,又违反
3、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2)项或者刑法第144条,其违法行为引起的不是宪法诉讼程序,而是行政程序或者刑事诉讼程序,由有关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其次,既违反宪法又违反有关部门法,但又没有有效的法律程序加以解决的,则可通过宪法诉讼程序加以解决。如公安机关在行使侦查权时非法搜查公民住宅,若执法人员不构成犯罪的话,就很难追究公安机关的法律责任了,因为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的行为是司法行为而不是行使行政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引起行政诉讼程序,对此,只能通过宪法诉讼予以解决。又如中国法制报1987年7月7日报导,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违反宪法免去该市检察长的职务,这一违宪行为同时
4、也违反了检察院组织以法第23条的规定,对此都无法通过刑事、行政、民事诉讼程序予以解决,只得通过宪法诉讼程序予以解决。(2)违宪规范必须是在一定范围内已经发生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企业的规章制度等),否则不属于能够引起宪法诉讼的违宪事实。如,宪法第116条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这是违宪的事前审查,即便条例有违宪,也不能作为引起宪法诉讼的违宪事实,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直接纠正或不予批准。此外,有些生效的规范性文件,法律规定由违宪审查机构以外的机关直接处理的,也不能作为引起宪法诉讼的违宪事实。如,宪法第90条规定:“各部、各委员会根据
5、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如果规章违反法律、法规,则由国务院根据宪法第89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综上所述,违宪事实是指那些已经成就了的,并只能通过宪法诉讼予以处理的违宪行为和违宪规范。 二、违宪案件的主管 违宪案件的主管包括两个基本问题:一是由什么机构来受理违宪案件;二是某一违宪案件由哪一个机构受理。前者是违宪审查机构的设置问题,后者是违宪审查机构对案件的管辖问题。 (一)违宪审查机构的设置 1、外国模式和我国学者的建议。世界各国的违宪审查机构,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种(也有的分为四种,即
6、把法国宪法委员会单列为一种),一种是议会或权力机关,例如英国、瑞士、苏联等;一种是专门机关,例如西德、奥地利、南斯拉夫等国的宪法法院、法国的宪法委员会,意大利的宪法法庭;一种是普通司法机关,例如美国和日本等。据统计,现在世界上有70多个国家实行司法审查制,近40个国家实行专门机关审查制而立法机关审查制则为数不多,且大多属议会至上或权力机关至上的国家。专门机关违宪审查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发展非常迅速。目前,这种状况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性共同趋势。 我国学者曾建议:全国人大设立宪法法律委员会(中央宪法诉讼机关)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宪法法律委员会(地方宪法诉
7、讼机关),专门处理宪法诉讼案件。 2、笔者建议。必须指出:宪法诉讼不是宪法监督与保障的全部内容,相反,宪法的监督和保障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而且还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这是由宪法的性质和内容所决定的。相应的,违宪审查机构与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机构,也可以不是同一的组织机休,重要的是要立足本国国情。 根据我国的政体,尤其是现行的法律制度,结合世界发展趋势,笔者认为,通过修改宪法规定和全国人大依法授权,我国违宪审查机构的设置,可以采取“两轨多级制”,即权力机关审查制和司法机关审查制,并逐步过渡到专门机关审查制。具体地说,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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