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国家法、宪法毕业论文 弱势群体的宪法地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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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法学国家法、宪法论文题目:弱势群体的宪法地位研究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内容摘要]弱势群体在宪法领域具有特定的涵义,其宪法地位体现在具体的宪法原则和制度中;从历史的角度看,弱势群体的宪法地位也经历了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本文将在考察近代宪法与现代宪法中弱势群体地位的基础上,对我国宪法保护弱势群体的现状作出评析,提出相关建议。[关键词]弱势群体宪法地位平等公平OntheStatusofVulnerableGroupsinConstitutionScope[Abstr

2、act]Thenotionofvulnerablegroupsinconstitutionscopehasagivenconnotationandextension.Thestatusofvulnerablegroups,whichisembodiedintheprincipleandinstitutionofconstitution,hasbeenelevatedfromthehistoricalpointofview.Thestatusofvulnerablegroups,especiallythestatusquoofitinChina

3、,willbeanalyzedinthisarticleandsomecorrespondingsuggestionsbegiven.[Keywords]vulnerablegroups;theconstitutionstatus;equality;justice宪法的核心价值在于保障公民权利。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言就明确宣布:“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列宁也曾经指出:“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笔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认为:宪法保护公民权利首先应当在于保护弱势群体的权利,弱势群体权利没有得以保障的社会就根本没有宪法。

4、弱势群体的宪法地位可以作为宪法进步与否的标志之一,我们完全可以根据其判断该部宪法的优劣。弱势群体与宪法之间具有如此紧密的“连带”关系,预示着研究弱势群体在宪法中地位的重要性。一、弱势群体在宪法领域的基本涵义及其地位得以确立的基本方式(一)弱势群体在宪法领域的基本涵义弱势群体(vulnerablegroups)是一个涉及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伦理学以及法学等多领域的核心概念,学界对其具有不同的理解。从法学角度,有学者认为“社会弱势群体是指由于社会条件和个人能力等方面存在障碍而无法实现其基本权利,需要国家帮助和社会支持以实现其基本权利的群体。”

5、笔者认为,弱势群体概念在不同领域具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在宪法领域,可以从自由、平等和公平等价值角度加以界定,指那些由于先天、环境或社会制度等客观原因所致,其基本权利丧失或者基本权利无法得以实现,而需要国家或社会予以特别救助的社会群体。弱势群体是一个相对概念,在不同国家以及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外延:在等级制度中可以指处于下阶层的成员,如奴隶社会的奴隶、封建社会的农奴、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产业工人和广大民众等;当前,vulnerablegroups在欧洲国家可以指由于先天不足或知识层次较低难以获得再就业的失业者、妇女、儿童、常年患病者、囚

6、犯等;在美国可以指受歧视的黑人、妇女等;在我国弱势群体可以指“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的农民及其农民工、下岗职工、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属于特殊的宪法群体,相对于一般宪法主体具备以下三大基本特征:1.弱势群体形成原因的客观性。弱势群体的产生可能是基于其先天能力的不足、自然或社会环境以及社会制度等各种原因,但这些原因都隶属于客观性原因,并非弱势群体主观原因所致,也不是弱势群体主观可以避免的。这是弱势群体应当得到国家和社会救助的道德基础。我们有义务保护由于客观原因而造成的弱者而没有必要特别关照主观不思努力的懒汉。2.弱势群体行为能力的脆

7、弱性。弱势群体并不是具有组织能力的组织或团体,而是自身生存能力差,而又缺少凝聚力、松散的社会群体。弱势群体与一般宪法主体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于:两者均可能有权利缺失的时候,但后者可以通过自身努力直接实现其权利,而前者只有获得一些特别帮助,拥有弥补其脆弱性的必要手段时,才能获得实质的宪法平等地位,实现其应有的宪法权利。3.弱势群体义务主体的特定性。弱势群体是特殊宪法关系主体,其对应的义务主体主要是国家,而不是一般的民事主体。产生弱势群体的原因具有多样性,但制度的不完善却是弱势群体权利无法得以保护,甚至产生弱势群体的根本原因;而在制度的建设中,国家应

8、当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政府应是保护弱势群体权利的首要义务主体。同时,国家应当以最大多数人的福址为己任,但决不能仅仅以社会中部分人(那怕是多数人)的利益为全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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