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国家法、宪法毕业论文 冲突功能主义的宪法学启示

法学国家法、宪法毕业论文 冲突功能主义的宪法学启示

ID:1800600

大小:37.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7-11-13

法学国家法、宪法毕业论文 冲突功能主义的宪法学启示_第1页
法学国家法、宪法毕业论文 冲突功能主义的宪法学启示_第2页
法学国家法、宪法毕业论文 冲突功能主义的宪法学启示_第3页
法学国家法、宪法毕业论文 冲突功能主义的宪法学启示_第4页
法学国家法、宪法毕业论文 冲突功能主义的宪法学启示_第5页
资源描述:

《法学国家法、宪法毕业论文 冲突功能主义的宪法学启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法学国家法、宪法论文题目:冲突功能主义的宪法学启示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内容提要]在宪法的运作过程中存在着宪法作为一个系统与外界发生的冲突,这一冲突又根源于宪法结构内部竞争利益间的冲突。冲突功能主义指出结构内部的冲突是一种常态,通过结构的弹性和结构内部冲突制度化的机制可以使冲突对结构起到积极的正功能,从而也为从宪法体系内部解决宪法与社会现实的冲突指出了合理的途径。  冲突功能主义是美国社会学家科塞所创立的一种社会学理论,该学派以“将作为

2、一种社会过程的冲突引入结构”[1]而享誉社会学界。它通过指出冲突在一定条件下对结构所起的正功能而肯定了冲突的积极意义,扭转了人们对冲突的传统看法,使社会学对冲突——结构的关系有了更深入的认识。[2]笔者认为,这一理论的影响不仅限于社会学领域,它对于法学尤其是宪法学同样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因为在每一个法律制度的内部都会存在着结构和冲突的关系,这一关系的突出表现就是成文法的稳定性与社会现实的变动性之间的矛盾。宪法因其规范的超稳定性而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冲突尤为突出,如何看待和处理这一问题对于行宪国家是一个重要课题。因此,笔者试

3、图引入冲突功能主义的有关原理来阐释宪法内部的结构——冲突关系,以期从社会学的视角为传统的宪法学理论作一注脚。  (一)冲突功能主义和宪法内部的结构一一冲突关系  冲突功能主义认为结构内部的冲突乃是常态,因为冲突是最基本的互动形态之一,冲突对结构可以起正功能,也可以起负功能,关键取决于结构的类型。在一个开放的、富有弹性的结构中,产生的冲突是现实性的冲突,即指向一定实际目标的冲突,通过为冲突安排制度化的出口,可以使冲突双方的实力对比关系变化得到体现,结构通过置换冲突双方在权力关系中的地位,可以实现自我调节,达到渐进式变迁的

4、目的。而在一个僵化的封闭体系中,由于压制冲突而丧失了渐进式变迁的机会;在这类结构中,现实性冲突会转化成非现实性冲突,即以宣泄本身为目的的冲突,这类冲突积累到一定程度会给结构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因此,冲突功能主义认为一个弹性体系可以从冲突中受益,而对一个僵化的体系而言,带来危害的,并不是冲突,而是僵化本身。冲突功能主义并提出了弹性结构的几条原则,如结构适度松散、允许冲突随时发生、冲突制度化的机制等等。冲突功能主义还指出,结构应当由不变的和可变的两个部分组成,可变部分为不变部分提供了一个安全器,只要可变部分还经得起冲突的冲击

5、,稳定的部分就是安全的。  冲突功能主义思想曾对西方的政治学研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著名学者如亨廷顿等用它来作为分析政治制度和政治变革的工具。[3]这一思想对于宪法学也提供了一个有益的视角。  用社会学的眼光来看,宪法并不是单纯的文本。从结构的角度而言,宪法是文本、制度、观念组成的体系,从功能角度而言,宪法又是与外界发生作用的系统。社会生活作为宪法作用的对象,处于宪法系统的外部,而作为宪法规制的对象,又处于宪法体系的结构内部。宪法与社会现实的冲突具有两重内涵:一重内涵是在宪法结构内部存在着竞争利益间的冲突,另一重内涵是当

6、这一冲突指向宪法结构时就产生了宪法系统与社会现实的冲突。宪法与社会现实的冲突主要是指后者意义上宪法作为一个系统与外界产生的冲突,但这种冲突的根源却是发生在宪法结构内部的冲突。竞争利益间的冲突本是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的,但因为宪法对其加以调整,冲突就发生在宪法结构内部并指向结构,从而产生了宪法系统在与外界互动中的冲突。  与任何一部普通法律一样,宪法的背后是竞争的利益,宪法是对这些竞争利益在权力关系中的地位的确认。对此,列宁曾有过精辟的论断:“宪法是阶级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体现。”由于各种竞争利益间的实力对比关系不是一成不变

7、的,社会实践的发展促使竞争利益间的实力对比关系不断发生变化,当一种利益的要求盖过另一种利益的要求而凸现时,或当一种新的利益加入竞争时,冲突就会指向宪法结构,表现在文本层面上,即为文本的稳定性与社会现实的变动性之间的冲突。  哲学认为事物的性质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当矛盾的主要方面发生转化时,事物的性质就会发生变化。宪法与社会现实冲突的实质即是宪法结构内竞争利益间的主要矛盾发生变化时,宪法规范还停留在对事物旧有状态的描述上,未能及时地对此作出反映。但实际上,这一点并不足为奇,因为任何文本相对于变动不居的社会生活总是有

8、其静止的一面,文本对社会现实不可能也并不需要完全同步,否则,文本对现实的调整就无从谈起。然而,社会现实与宪法的冲突会给宪法系统带来一定的压力,如何缓解这种压力,避免冲突对宪法体系的损害,实现宪法的渐进式变迁,却是在变革时代,宪法学所尤其要注重的课题,正是在这一点上,冲突功能主义有着有益的启示。  (二)冲突功能主义的宪法学启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