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棚户区中危旧房改造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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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市棚户区中危旧房改造有关规定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棚户区中危旧房改造有关规定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吉林市棚户区中危旧房改造有关规定》已经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二○○八年六月四日吉林市棚户区中危旧房改造有关规定  为做好我市重点棚户区中危旧房改造工作,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5〕34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我市棚户区中危旧房居民居住条件和加快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棚户区中危旧房的

2、界定  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建设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配套生活设施老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住宅楼,以及经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危房的住宅楼,可确定为危旧房。  二、改造目标和原则  (一)三年内基本上消灭建成区内火炕楼。  (二)对居住密集区内安全隐患大和主要街路两侧有碍观瞻的危旧房优先改造。  (三)政府组织,规划先行,规范操作。  三、操作方式  采取政府组织、土地收储为主、市场化运作为辅的方式操作实施。  (一)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优先选择危旧房改造项目并组织实施。  (二)大企业自有生活区、单位自管产或公企房屋危旧房改造项目,可由产权单位改造

3、,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并实施监管。  (三)土地收储与产权单位实施以外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可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实施。通过土地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确定项目改造实施单位。  四、改造政策  棚户区中危旧房改造项目享受下列政策:  (一)土地使用政策。危旧房改造项目用地土地出让金政策性返投比例依据项目综合经济测算情况确定。  (二)收费减免政策。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予以免收;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经营性收费正常交纳。  (三)配套基础设施政策。根据危旧房改造计划,对危旧房改造项目中涉及新建或改造维护的给水、排水、道路、供电、供热、电讯、燃气等市政基础

4、设施,列入当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域内需砍伐树木、拆除公厕和垃圾站,免收补偿费,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按规划要求重建或恢复,各相关部门负责验收和后续管理工作。  五、拆迁补偿安置政策  在城市建成区内,经市政府批准列入计划的危旧房改造项目的拆迁补偿安置按下列政策执行:  (一)危旧房改造项目拆迁审批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房屋所有权人及公有房屋承租人召开危旧房改造项目听证会。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应经80%(含本数)以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公有房屋承租人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方可实施。  (二)危旧房改造项目新建住宅安置户型为:一室、小二室、

5、大二室、三室。各类安置户型的设计建筑面积不得低于:一室45平方米、小二室54平方米、大二室63平方米、三室72平方米。安置户型的设计最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普通住房标准。  拆迁人负责依据规划确定各类安置户型的设计建筑面积,并将设计平面图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  (三)对危旧房改造区域内未按房改价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承租人,按下列标准向房屋所有权人缴纳费用后,由拆迁人按私有产权房屋予以补偿安置:  1.平房: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  2.楼房: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的20%或依据房改政策计算的购房款。  (四)危旧房改造区域内住宅房屋被

6、拆迁人(公房系房屋承租人),选择回迁安置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回迁安置地点在拆迁范围内的,由拆迁人根据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就近上靠安置户型进行安置,原建筑面积部分拆一还一,互不结算差价;扩大建筑面积部分每平方米按800元交纳费用,产权归被拆迁人所有。  2.回迁安置地点在拆迁范围以外的,由拆迁人根据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再增加5平方米后就近上靠安置户型进行安置。原建筑面积及再增加5平方米部分拆一还一,互不结算差价,扩大建筑面积部分按800元/平方米交纳费用,产权归被拆迁人所有。  3.住宅房屋改(兼)营业的,按住宅房屋进行评估和补偿安置,并给予上

7、浮奖励。上浮奖励以货币形式发放,住宅改营业上浮率根据经营性质和搬迁时间确定(详见下表)。项目住宅改营业上浮率评估结果公布之日起10天内(含本数)搬迁评估结果公布之日起20天内(含本数)搬迁评估结果公布之日起20天内未搬迁从事商业、服务业20%10%0从事生产、加工业15%5%0从事办公、仓储等其他经营性活动10%2%0  住宅改(兼)营业上浮奖励金额=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住宅改营业上浮率。  4.危旧房改造区域内住宅房屋以外的建(构)筑物等,不享受此项政策。  (五)对居住在建筑面积低于40平方米、被拆迁房屋具有合法产权证照,在本市无其他房屋,

8、有市民政局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且未享受过相应拆迁优惠的被拆迁人(公房系房屋承租人),选择回迁安置,按下列规定办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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