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冀建法2004455号

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冀建法2004455号

ID:17949821

大小:45.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9-11

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冀建法2004455号_第1页
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冀建法2004455号_第2页
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冀建法2004455号_第3页
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冀建法2004455号_第4页
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冀建法2004455号_第5页
资源描述:

《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冀建法2004455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颁发机关/发布人:河北省建设厅文号:冀建法[2004]455号颁布时间:2004-10-14适用地区:河北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且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150万元以上或者工程项目总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工程的施工招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以

2、下简称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室内外装修工程。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招标第五条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经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

3、构经审查合格。第六条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含评标定标办法、工程量清单等)。10(二)招标人办理招标登记备案手续;(三)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四)投标申请人报名;(五)实行资格预审的工程,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六)招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将资格预审情况报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七)招标人组织投标答疑、工程量澄清、现场踏勘;(八)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九)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十)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十一)开标、评标、定标;(十二)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

4、面报告;(十三)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十四)合同签订(十五)合同备案。第七条实行投标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数量有要求的,应当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载明,且不得少于七家,并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排名先后和得分高低依次确定。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未明确载明预审后允许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数量范围的,招标人对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得再设定数量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不合理的理由或方式限制投标人的数量。第八条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应当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根据工程性质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编制。第九条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组成。分部

5、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应能准确反映出清单项目所包含的工程范围、项目特征,满足投标报价编制计算要求。10第十条招标工程标底、投标报价、签订合同、工程量调整、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名称和工程量及说明编制。第十一条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统一格式,包括下列内容:(一)封面;(二)填表须知;(三)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五)措施项目清单;(六)其他项目清单;(七)零星工作项目清单;(八)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第十二条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提倡采用无标底招标。招标人可以自行确定拟招标工程的最高限价(拦标价),最高限价(拦标价)应当在招标文件中

6、进行公布。招标人编制最高限价(拦标价)时,应当考虑风险因素,并将风险包干费用计入工程预期价格。第十三条最高限价(拦标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施工手段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价格计价办法进行编制。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压低或者提高标底(或拦标价)价格。第十四条最高限价(拦标价)和工程量清单,应当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或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第三章 投标第十五条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10

7、第十六条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以及自身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进行编制,自主报价。编制投标报价不得对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和其他项目清单的项目设置、单位和数量进行修改。招标人暂定金额、预留金额项目,投标人应按给定的统一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或者按给定的统一价格计入总报价。第十七条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未列出的工程量费用以及风险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