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7891564
大小:348.5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8-09-08
《159家会计师事务所受行业惩戒》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注师通讯总153期2008年第6期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8年6月25日16159家会计师事务所受行业惩戒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前公布了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结果,其中对159家事务所和288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行业惩戒。2007年是新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实施的第一年,为确保新准则体系的贯彻落实,中注协在全行业加强新准则宣传和培训的同时,严格开展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把新准则的执行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并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事务所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据介绍,全国各地注协共对1324家
2、事务所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各地注协对52家事务所和113名注册会计师给予了公开谴责,对100家事务所和141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行业内通报批评。 中注协直接组织实施了对37家证券资格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共对7家事务所和34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行业惩戒。其中,对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李钰,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王晖,以及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徐欣然、文军、王剑锋给予公开谴责;对2家事务所和4名注册会计师分别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对3家事务所和25名注册会计师
3、分别给予训诫。 为进一步巩固2007年执业质量检查成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中注协分别向相关事务所发出了整改建议书和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事务所在审计规程、质量控制制度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报告。 中注协有关负责人指出,为确保新准则执行到位,本次检查严格按照新准则进行,相比以往,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惩戒力度更大。通过严格检查、严格惩戒,将有效提升行业执业质量,确保新准则的扎实贯彻,这是行业诚信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客观需要。来源于5月29日《中国财
4、经报》16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在全国展开从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将用近一年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在税收方面,一是通过修订《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提高税额幅度并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入征税范围,加大税收的调节力度;二是要求税务机关加强建设用地的税收征管,以引导合理使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表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的基础性工作。这次税源清查的范围是所有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占用的土地。
5、 摘自2008年5月30日《中国税务报》《关于200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问题》2008年5月15日穗国税发[2008]130号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通知》(穗府〔2008〕13号)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200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明确如下:一、纳税人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通知》(穗府〔2008〕13号)规
6、定的标准计提或者缴纳属于2007年度应交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应在计算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前扣除。纳税人已完成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工作的,应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重新申报。二、纳税人在2008年度内补计缴2007年度应交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在财务会计核算上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反映,并且年终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在计算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须作纳税调整增加处理。三、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参照
7、上述原则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16新企业所得税法新在何处?一是实现了“内外统一”。内外资企业税制统一是这次“两法”合一的重要目标之一,没有谁优于谁的规定。二是适当提高了费用税前扣除的标准。出于对我国税收法律环境和征管水平等方面的考虑,这次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除了取消计税工资的规定以外,对其他一些费用开支仍设置了税前扣除的上限。但由于企业的经营环境和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新法提高了企业一些费用开支的税前扣除标准。三是税收优惠侧重于向科技、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倾斜。除保留老法中对农、林、牧、渔
8、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优惠外,又增加了一些对高科技、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或提高了原有的优惠力度。四是税制更加向国际通行的做法靠拢。五是增加了新的反避税条款。如兜底性条款、转让定价税务管理要求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准备同期资料、扩大了资本弱化条款的适用范围、加进了受控外国公司(CFC)条款、加进了对特别纳税调整过程中补征的税款加收利息的规定。(《中国注册税务师》2008年第1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渡办法明确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了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