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刑事诉讼中的图像电子证据初论下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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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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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thesissubmittedtoXXXinpartialfulfillmentoftherequirementforthedegreeofMasterofEngineering刑事诉讼中的图像电子证据初论下  笔者认为,图像电子证据的数据内容和表达内容是证据可靠性的核心部分,无论图像电子证据的数据发生何种变化,只要其表达内容和数据内容没有改变,则可肯定图像电子证据的可靠性。在图像电子证据的表达内容和数据内容发生改变的情况下,根据其被改变的程度来认定可靠性。如果是对图像进行部分修改,在可以确定修改部分

2、的前提下,仍可认为其余部分具有可靠性。如果不能确定何处被修改,则认为可靠性丧失。这主要考虑到,1.图像电子证据的脆弱性。与传统图像证据不同,图像电子证据生成时没有底片可以做为原本参考,而且在很多情况下,找不到证据的原本。加之其容易被修改的特征,在很多条件下,找到、并能够确定具有完全完整性的图像电子证据很困难。这是出于诉讼经济和效率的考虑。2.图像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做为证据作用的体现,根本上取决于图像电子证据的图像属性。在这一点上不同的理论体现为对图像电子证据在刑事证据中的分类的不同。美国联邦刑事证据规

3、则第1001条(2),将图像证据从“书写和记录证据”[4]中分离出来,规定“照相”包括静止图像、X射线胶片、录像带和电影胶片(“stillphotographs,X—rayfilms,videotapes,andmotionpictures.”)。而根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证据咨询委员会(EvidenceAdvisoryCommittee)对1001(1)的解释,1001(1)所包含的证据,可以符合最佳证据原则的扩展至“计算机,摄像系统,及其他现代技术形式(computers,photographicsys

4、tems,andothermoderndevelopments.)”{2},其中摄像系统包括了图像电子证据(digitalimages)。而没有将图像电子证据归人到1001(2)中的“图像证据”中。在大多数国家的证据法中,电子证据也是在新近的修改和立法中,才被纳入到证据法中,大多并没有对图像电子证据进行特殊规定。一般比较常见的做法是采用“混合”的态度,即以电子证据的规则处理图像电子证据的数据;通过打印等手段将图像电子证据转化为传统图像证据,以书证的规则处理图像电子证据的表达内容,对于图像电子证据特殊性的

5、考虑仍是空白。  在对图像电子证据进行可靠性认定的过程中,首先,技术鉴定的任务要求从技术上判断和回溯对图像电子证据的未授权修改,并应该使证明力判断的主体明确的知晓。其次,证明力判断的主体,需要根据刑事诉讼的证明力认定规则(如自由心证制度)来判断图像电子证据的清晰度、色彩,被修改的程度等能否使得在正常的注意力标准和理解能力条件下,图像本身和它的表现内容有着足以关联诉讼待证事实的稳定性。  影响图像电子证据可靠性的主要因素是对它的数据处理,具体来说,主要有三种分类方法,多种分类。  1.对图像电子证据的数据

6、处理,根据是否以图像的表达内容为直接对象,可以分为透明的数据操作和图像操作两种。一种是透明的数据操作,是指直接对体现图像电子证据保存形式的数据进行操作,最典型的是数据编码。即对原有的图像数据采用编码算法,根据图像的使用目的对图像数据中的冗余进行抽取处理。比如JPEG方式静止图像编码(DCT,DiscreteCosineTransform)的变换处理。对图像进行数据编码在电子信息系统中十分常见,几乎所有的数码照相设备和信息系统中的图像快照软件,为了减少文件体积和便于传输,都会提供易于操作和选择的格式对图片

7、进行编码。也就是说,有的图像电子数据的生成便是编码处理的结果。在刑事诉讼中,可控来源的图像电子证据的生成目的是在诉讼中做为刑事证据使用,不可控来源的图像电子证据根据使用情况的不同,有各自的用途和目的。比如,以民用照相为目的的图像电子数据的像素数、分辨率等技术参数,参照的是人眼的色彩与视觉分辨率,对图像进行数据压缩。与以网站发布为目的的图像电子数据的技术参数,参照的是网络的传输带宽对图像进行数据压缩。基于不同目的的对图像电子证据的数据处理,对于其表达涵义来说,一般情况下造成了识别度的变化,比如,图像的清晰

8、程度、色彩失真程度、可供放大识别的倍数等等。这些被合乎原始目的的处理并不会当然的导致否定其对象在刑事诉讼中的可靠性,尽管采用其做为证据材料的原本有时是出于技术上的无奈和侦查结果的限制。  并非所有的对图像电子证据的数据编码都会造成证据完整性的破坏。对图像电子证据的数据编码有可逆编码和非可逆编码两种。被编码处理过的数据能够通过再处理完全复原成原来的数据,这种编码称为可逆编码或信息保持编码{3}。允许一定程度的数据丢失,不能够复原原来数据的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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