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ID:17874383

大小:60.98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9-0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_第1页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_第2页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_第3页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_第4页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是指时政类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第三条从事互联

2、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第四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指导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服务规范,督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依法提供服务、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第二章许可第六条通过互联网站

3、、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即时通信工具、搜索引擎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或社会动员功能的应用向社会公众提供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转载服9务,以及提供新闻信息发布平台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开设地方频道的管理办法,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另行制定。第七条申请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主要负责人、总编辑是中国公民;(二)有完备的服务方案;(三)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四)有与服务相适应的专职新闻编辑人员、新闻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五)有与服务

4、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资金。申请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的,应当是新闻单位,或者其控股方、主管单位是新闻宣传单位。申请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或者发布平台服务的,应当是依法设立二年以上的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法人,并在最近一年内没有因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第八条获准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的,可以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服务。第九条申请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除应当具备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关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业发展的结构、布局等要求。第十条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

5、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与外国投资者进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合作,应当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第十一条申请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申请主体为中央新闻宣传单位,或者主管单位、控股方为中央新闻宣传单位的,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审批;申请主体为地方新闻宣传单位,或者主管单位、控股方为地方新闻宣传单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审9批;申请主体为其他单位的,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初审后,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审批

6、。第十二条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申请书;(二)申请者概况(包括服务场所、设施、股权结构和资金情况等);(三)服务方案(包括服务项目、服务方式、业务形式、服务范围等);(四)主要负责人、总编辑为中国公民的证明;(五)专职新闻编辑人员、新闻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情况;(六)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七)信息技术安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八)接入服务提供者基本情况和接入服务协议;(九)严格履行本规定相关责任义务的承诺书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许可

7、的,还应当提交主办、主管或者控股方为新闻宣传单位的证明及该新闻宣传单位的意见;申请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或者发布平台服务的,还应当提交最近一年内没有因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和最近二年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情况的说明。第十三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第十四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自受理申

8、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初审许可申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自9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