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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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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管计划与信托计划的区别有哪些 1、必须报备监管部门,信托是银监会监管,资管计划是证监会监管; 2、资金监管、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有严格规定; 3、认购方式相同,项目合同、说明书等类似; 4、本质相同通道不同,都属于投融资平台,都可以横涉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产业市场等多个领域。 1、全国68家信托公司有发行资格,而资产管理公司只有36家,资源稀缺性更加明显; 2、资产管理公司投研能力强,尤其在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等方面尤其突出。在这样的研究团队指引下选择可投资项目,能有效的增加对融资方的议价能力并降低投资风险; 3、资管计划具有双重增信,经过资产管理公司、信托的双重风
2、险审核; 4、资管计划小额畅打,最多200个名额; 5、收益高,资管计划一般比信托计划高1%/年;期限短,资管计划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今后趋势: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证监会提倡的金融创新结果,因监管严格、运作灵活,收益较高,小额不受限制、专业管理等优势,未来基金专项资管用来分拆信托或发起类信托产品是一种必然趋势。 基金子公司的类信托业务,如何理解其“刚性兑付”? 首先,“刚性兑付”是监管层的一个态度。基金子公司的类信托业务,他的“刚性兑付”预期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1、监管层面: 信托业的“刚性兑付”是银监会的一个态度,其也并没有明文规定。证监会与银监会同属
3、于一个级别,证监会的监管风格更加稳健。银监会是总量控制,证监会是事前控制,我们通过基金子公司的报备次数就可以看出,证监会虽然放开了基金子公司的类信托业务,但是其仍然是审慎的监管态度,通过募集前报备,募集满后再报备一次,证监会维持其严格的监管风格。 2、行业发展层面: 基金子公司由于刚开始发展,其初期的业务指引着这个行业的发展,因此行业内的公司都是很谨慎的在操作业务,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有34家基金子公司成立,但是目前只有19家在开展业务,而且大部分都是“一对一的专项资管业务”。 3、基金子公司层面: 基金子公司背靠强大的股东背景,他的风险化解能力同样很强,不比信托差。基金子公
4、司的类信托业务团队几乎都是挖信托的人才,他的管理风格,风控体系延续了信托行业严谨的作风。 4、牌照层面: 类信托牌照仍然很值钱,这也是为什么政策放开之后,所有基金子公司一拥而上,争抢这个牌照,没有哪家基金子公司敢于第一个打破“刚性兑付”,从而被监管层检查,甚至暂停、停止专项业务。 5、人员、业务层面: 基金子公司都是通过挖掘信托行业的人才,而且都是信托业务骨干,风控骨干,中高层领导,都是信托业中精英中的精英,他们的业务水准可以说高出信托 行业平均水平很多很多,他们对优质类信托项目获取,融资设计,风险把控更加得心应手,从而保障“刚性兑付”。 基金子公司是证监会监管,股市
5、的起伏,公募基金的产品让股民很受伤,基金子公司的类信托产品总让人感觉风险高,怎么办? 1、目标客户: 公募基金的认购起点是1000元,他的客户群体很大部分不是我们的高净值客户。 2、产品层面: 中国的股市,偏股型基金很大程度上是投机,这是投资者,投机者的行为,他愿意承担高风险,获得高收益,与类信托业务有本质的区别。 3、对比信托: 证券投资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也是不保本的,这不是基金子公司的问题,这是所投向标的和投资人风险偏好问题,与监管层、设计发行机构没有关系。我们所指的“刚性兑付”主要指债权类集合型产品。 4、产品层面: 基金子公司的类信托产品,无论从融资人实
6、力、交易结构、抵质押担保、风险控制层面都是很完善的,不是那种投机型的无法掌控,与其有本质区别。 基金子公司注册资本低,风险化解能力弱,他的基金子公司类信托产品的风险化解能力怎么样? 信托的化解能力: 信托的化解能力主要包括产品的风险控制措施,大股东偿付、自有资金接盘、资金池产品过渡、资产管理公司接盘、保险资金接盘、私募机构接盘等等。 基金子公司的化解能力同样很丰富,主要包括产品的风险控制措施、大股东偿付、资产管理公司接盘、保险资金接盘、私募机构接盘等等。只比信托少了自由资金接盘,和资金池产品过渡两个手段。 那么我们详细讲述下少了这两个的区别:自有资金接盘,所谓的自有资金
7、,也是大股东的注资才有的,因为基金子公司的规定注册资本XX万起,大股东可以花较少的钱提高他的资金使用效率,那么大股东为什么要增加注册资本呢? 当出现风险事件,基金子公司的大股东背景实力都非常强,都是些大型央企、中国500强,世界500强企业,不比信托弱,基金子公司的大股东的偿付实力很好。而且,为什么证监会的规定,注册门槛XX万起就可以了呢?我们觉得,这是监管层的一个态度,监管层认为在一定时间内,类信托业务还是很安全的,监管层鼓励其管理的机构做类信托业务。否则,以证监会事前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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