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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201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文件中国结算深业字〔2010〕14号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2010年版)》的通知各证券发行人:为适应市场需求,规范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根据《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以及《证券登记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定了《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2010年版)》(以下简称“本指南”)。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01年11月发布的《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证登记(深圳)综[2001]
2、11号)同时废止。本指南涵盖了近年来权益分派及配股业务的发展,包括服务内容的丰富和服务手段的革新。主要变化如下: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27一、扩大了适用范围。
3、本指南囊括了A股、B股、基金、债券等多个品种的权益分派及配股。二、涵盖了“E通道”远程办理方式。上市公司可以登陆本公司发行人E通道办理权益分派业务。三、增加了A股上市公司按“股东账户”自派现金红利的选择。四、明确了本公司代为计算红利所得税的范围,在A股派发红股和现金红利或可转换债券派息时,本公司代为计算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所得税金额;在B股派发现金红利时,本公司代为计算非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金额。特此通知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2010年版)》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主题词:证券 权益分派 指南
4、 通知抄报:公司总部抄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10年07月26日印发打字:巫志芬校对:严峰共印:4份附件: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
5、eve27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2010年版)目录第一章业务概述5第二章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7第一节上市公司送转股及分派现金红利7一、办理流程7二、注意事项8三、收费标准9第二节上市公司配股登记11一、办理流程11二、注意事项12三、收费标准13第三章基金管理人分派现金红利14一、办理流程14二、注意事项15三、收费标准16第四章债券发行人派息及兑付17一、办理流程17二、注意事项18三、收费标准18第五章咨询电话及附件19一、咨询电话19二、附件20附件1推迟现金红利(本息)派发申请20附件2权益分派申请表21附件3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2附件4关于权益
6、分派退款账户的通知24附件5配股发行失败应退利息支付承诺函25附件6配股网上认购资金划款申请27附件7配股网下认购股份登记申请表28附件8封闭式基金现金红利分派申请表29附件9开放式基金现金红利分派申请表30附件10债券派息(兑付)申请表31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
7、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27第一章业务概述一、根据《证券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法律、部门规章,和《证券登记规则》等有关业务规则,以及证券发行人与本公司签订的《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等协议,证券发行人可委托本公司办理权益分派和配股登记业务。二、本指南适用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B股、封闭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以下简称“LO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ETF”)、企业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