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论文 市场竞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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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经济论文市场竞争论文竞争法视角下的零售商价格欺诈行为研究摘要: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重要形式和内容。而现实中以家乐福“价格欺诈门”为代表的不正当价格竞争事件又一次跃入公众的视野。文章在对价格欺诈进行竞争法思考的基础上,提出应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从竞争法方面限制和制裁价格欺诈。用明码实价取代明码标价,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既能使竞争法理论得以完善,又能更好地规制价格欺诈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  关键词:价格欺诈;明码标价;讨价还价;明码实价;竞争法    一、我国零售商价格欺诈的法律内涵及明码标价的现状  近年来,零售商价格欺诈的行为

2、屡见不鲜,已成为市场经济中扰乱竞争秩序的元凶。2011年1月中旬经济之声《天天315》节目连续报道的家乐福“价格欺诈门”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又一次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

3、。  (一)我国零售商价格欺诈的法律内涵  2011年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告称,家乐福、沃尔玛等部分超市门店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罚款总额达950万元。这是国家职能部门针对零售企业价格违规行为,开出的最大罚单。国家发改委要求,全国所有超市、百货等商品零售经营者认真核对所售商品是否存在价签标价和结算价格不一致、促销标示的原价不真实、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严肃查处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  价格欺诈的定义在《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2条中有明确规定:“价格欺诈行为

4、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形式或者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据国家发改委价检司介绍,家乐福等超市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多种价格欺诈行为。其中涉及了13种价格欺诈行为中的下列行为:虚假标价、两套价格、误导性标价、虚夸标价、虚假折扣、虚构价格变动、不履行价格承诺。  零售商为在市场竞争中获取最大利益常常不择手段,价格欺诈作为最普遍的现象由来已久。价格欺诈行为损害了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价格竞争秩序,导致对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而我国对价格欺诈的法律规制主要体现在民法、行政法和经济法方面

5、,在经济法领域的规制又主要体现于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方面,对价格欺诈行为的竞争法规制严重缺失。  (二)我国明码标价面临的现实冲击  在价格欺诈行为盛行的背景下,以诚信为基础的明码标价制度应运而生。2001年经国家发改委同意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委发布的《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明确了明码标价的定义,即“指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公开标示商品价格、服务价格等有关情况的行为”,还明确了本规定“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

6、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所称应当明码标价的商品和服务是指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  明码标价要求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确标明价格。明码标价是市场经济机制下政府进行价格欺诈管理的一项强制性行政措施。对商品和服务进行明码标价是我国政府进行价格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

7、经营者的法定义务。  在我国,尽管很多零售商已经做到了对商品明码标价,但商品的标价并没有在实际的市场运行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很多零售商寻找法律规定的漏洞企图钻营其中。如《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十九条也有相同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由此,许多零售商就认为,明码标价下的标价并非就一定是买卖双方所达成交易的实价,即在所标价格下存在讨价还价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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