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闻传播中的伦理与法律

浅析新闻传播中的伦理与法律

ID:17763736

大小:16.51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9-05

浅析新闻传播中的伦理与法律_第1页
浅析新闻传播中的伦理与法律_第2页
浅析新闻传播中的伦理与法律_第3页
浅析新闻传播中的伦理与法律_第4页
资源描述:

《浅析新闻传播中的伦理与法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浅析新闻传播中的伦理与法律  摘要:本文结合新闻腐败的危害性以及从道德角度根治新闻腐败的不可能性,以语境论方法对道德的现实危机、我国反腐败的道德化惯性以及我国新闻法治现状对新闻道德的现实境遇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新闻腐败;伦理道德;法律化  中图分类号:G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6-0254-01  新闻腐败现象由来已久,近年来其势尤烈,像京城某报记者孙振在担任报社热线部记者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某电信发展总公司在开办“体彩”、“福彩”声讯台中弄虚作假、欺骗公众相要挟,向采访对象索要钱款18万元。事

2、发后被判8年有期徒刑。《娄底日报》记者伍新勇在警察与黑社会之间左右逢源,攀附权势,刺探消息,成为控制娄底部分官员的“地下组织部长”,在过去7年中,他以绑架、诈骗、挪用公款方式敛财160万元。这一年的4月20日,“红包”媒体控制上海车展,报纸、电视铺天盖地的新闻竟然和车商自己所做的广告相差无几,在厂商的操控下,部分新闻传媒完全丧失了客观立场。XX年9月15日,新华社发布了令人震惊的消息:11名新闻记者在采访山西繁峙矿难过程中,收受当地有关负责人及非法矿主贿送的现金和金元宝,上演一出“有偿不闻”的丑剧。《新闻记者》杂志连续三年评

3、出的“年度十大假新闻”更是从较为专业的角度向我们展示了当前新闻腐败的一个重要方面。  对于上面所谈到的种种有违新闻职业道德的现象,业内人士或专家给出了一些大同小异的界定。有的学者将其称之为新闻腐败现象,有的称之为新闻道德沦丧或传媒操守问题。但无论如何界定这一现象,其实它们都与新闻道德有关。对于各种形式的违背新闻道德的现象,社会必须作出反应,必须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来彻底解决之。明显违法的当然要绳之以法;但是对于没有触犯法律的违背职业道德的现象如何处置?近十多年来,业界及政府对新闻腐败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整治,并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约,但

4、效果并不明显。  就我国现在的具体情况而言,由于绝大多数不道德行为的发生都是行为者明知不对而仍要为之,这就意味着我国目前的道德建设状况不佳,主要原因不在于道德说教的不到位,而是制度安排存在问题,急需检讨。首先,制度安排不够完整,欠缺制度结构上和操作方法上的信息反馈机制和保障机制。其次,制度安排不够合理,包括体制的不合理和细节的不合理。第三,制度安排缺乏预见性。第四,制度安排有失偏颇,导致道德恶果。这就需要认真考虑道德的制度建设问题,其中就包括道德的法律化。在我国,道德危机的原因还表现有:一、人们遵从道德的代价太大,而违反道德

5、的行为需要付出的代价太小,于是道德劝导和道德说教效果不大。相反,一些人故意跟道德过不去,恣意“蹂躏道德”。二、一些政府部门和行政法规肆意提高行政成本,扭曲市场经济秩序,致使那些遵从道德和社会良知的企业和个人只能“弃明投暗”。良知太重,道德太重,超出了大多数人的负荷能力就成了“悬空”之物。所以此时,法治是基本前提,道德还是奢侈的东西。  当前我国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正处于传统伦理向现代道德转变时期。在转型期,传统伦理不光无法有效地调整现代社会关系,而且在现代市场经济面前显得苍白无力。我们并没有本质上地“与时俱进”。改革开放以来

6、,中国的新闻立法工作已为党和政府重视,以法制管治新闻已在国人心中形成共识,一系列的监管新闻的行政法规已经问世,制定专门的新闻法、出版法、广播电视法的呼声也日益高涨。中国已经生效的新闻传媒的行政法规中,对于传媒应该恪守的社会责任,诸如报刊的申请条件、禁载内容、政治规范、惩罚条款,规定得十分详尽。但对新闻传媒的调控重在政党调控,而政党调控又倚重于文件和领导人讲话,不明确、不具体、没有可操作性,一旦发生新闻官司和违纪违规案件,进行司法解释不易。加之,中国的社会集团调控在目前仍无法同政党及政府的调控力度相提并论。在市场经济和传媒竞争

7、日益加剧的条件下,这必然给新闻道德的失范提供了空间,一些不道德现象蔓延。如贪污受贿,权力寻租、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等。表现在新闻领域就是大量的新闻腐败现象的出现,一大批新闻从业人员大搞各种形式的“有偿新闻”、违背新闻真实性原则制造假新闻、不顾社会效果大搞黄色新闻、进行新闻炒作等等。这时,整治新闻媒介新闻道德失范甚至腐败现象,就必须处理好它与公众、市场等力量的关系。  具体对于新闻道德违规行为的法律追究,虽然目前的实体法中缺乏规范有偿新闻的现成条文,但是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等单位联合颁布的《

8、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对照三项构成要件,我们可以对有偿新闻行为的法律性质和相应责任,作出基本推定;至于传播虚假新闻者,根据相关法律也应承担行政、民事和刑事等不同的责任,如违约赔偿责任、侵权赔偿责任、质量赔偿责任、诽谤责任等。我们可以期待,在新闻法破壳诞生之前,新闻的部门法和对部分新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