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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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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军事布告的实例二 沈阳卫戍司令部布告为布告事,际兹沈阳收复,东北已告全部解放之时,本部奉令在沈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指挥下卫戍沈阳。为维持社会治安,迅速建立民主秩序,特宣布下列各项规定,仰我各界人民,军政人员,一体周知,切实遵守。 (一)全体市民均应遵守民主政府法令,各安生业,本市各界人民及外侨生命财产,一切私人工商业财产及其合法之营业,本部均切实负责保护,决不许任何侵犯。 (二)为确保城市秩序,防止破坏分子活动,特实行全市临时戒严,除持有本司令部许可证人员外,任何军民人等一律禁止出城入城,市内自晚上六点至翌晨六点禁止通行。违
2、者以破坏戒严令论处。 (三)本部负责保护本市一切公共建筑物,公共机关、仓库、堆栈、工厂、火车站、飞机场、邮电、自来水、电车、银行、学校、医院、图书馆、教堂、街树等,严禁任何抢劫破坏行动,如有违犯,决予严惩,不稍宽贷。 (四)现仍藏匿民间的蒋军官兵应向本司令部投诚报到,凡自动投诚报到,及持有武器自动交出者,即不予追究,并斟酌情形仍予优待。凡不报到者,一经查出,即予严办,窝藏不报者,亦须受到应得之处分。对于蒋军所隐藏或分散遗弃之武器及军用物资必须向本司令部报告缴送,凡自动报告缴送者奖,隐藏不报者罚。 (五)本部切实执行保障人
3、权法令,任何机关部队,除经法律手续,不准非法捕人。凡一切破坏分子,军民人等均有检举报告之义务,但无自行处理之权利。 (六)除卫戍部队与本市工作人员外,在军事管制期间,其他任何部队与工作人员均不许入城。指定之入城部队与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颁发之“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及中共中央东北局、东北野战军颁发之城市政策和一切入城纪律和规则。必须严格遵守群众纪律,不得擅入民房,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实行公买公卖。对一切公共建筑物与企业资财均须负责保护,不得自由搬运、拆卸、动用,违者以破坏城市论处。 (七)驻城部队
4、不许自由外出,不准无故鸣枪,严禁进出烟馆妓院,不许自由进出戏院影场。以上规定,均由本部执法队监督执行,如有违犯即予扣押严惩。 此布 司令员伍修权 政治委员陶铸 19××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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