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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设备分工管理标准批准:审核:编制:2014年月日发布2014年月日实施发布10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管理内容4、管理目标5、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6、管理流程7、报告和记录附录A:(规范性附录)生产设备专业分工规定A1:总则A2:汽机(包含化学)专业主要责任范围。A3:锅炉专业主要责任范围。A4:电热专业主要责任范围。A5:除灰、除渣(外围专业)主要责任范围。A6:脱硫、脱硝(外围专业)主要责任范围。A7:输煤、煤泥(外围专业)主要责任范围。A8:综合专业主要责任范围。A9:各专业之间具体设备划
2、分界限。10前言为了做到每个设备有专人负责,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生产技术部提出。 本标准由生产技术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全生产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主要修改人:安全部生产部及各专业负责人。本标准主要审定人:本标准批准人:本标准由安全部生产部负责解释。本标准是第一次修订。10生产设备分工管理标准范围本标准编制依据为陕西黄陵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和天津蓝巢电力检修有限公司所签定的《全厂检修维护及辅网运行合同技术协议》。设备分工范围以此协议为主。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设备分工管理工作的管理
3、内容、管理目标、主管、协理部门及岗位、管理流程及形成的报告和记录。本标准适用于天津蓝巢电力检修有限公司陕西黄陵运行维护项目部的检修管理工作。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管理内容有关定义生产设备是指为完成陕西黄陵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发电任务直接或间接服务的设备、系统(含建筑物和构筑
4、物)。工序服从原则是指实行点检定修制时,以主工序、主体业务的设备专业为核心,对跨工序、跨专业、跨部门的协作作业有协作管理权的一种管理原则。当主设备为机械设备时,机械专业为主工序,当主设备为电气设备时,电气专业为主工序。生产设备分工管理是指设备管理部门为了规范设备管理,落实设备责任制,根据点检定修制的需要,对黄陵煤矸石发电厂发电生产设备及设施进行合理划分、责任到人的管理。管理内容投入运行的设备设施分工管理。新投入运行的设备设施的分工管理。管理目标通过对生产设备设施的全面分工管理,界定生产设备设施分工界线,做到分工明
5、确,责任到人,保证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生产设备分工管理由安全生产部负责。生产设备分工管理工作分别由安全生产部各专业主任协助完成。管理流程10生产设备分工管理生产设备按汽机专业(化学)、锅炉专业、电热专业、外围专业(脱硫脱硝、除灰除渣、输煤煤泥)、综合专业进行划分。每台机组的汽机、电气和锅炉专业、外围专业,原则上按A、B角进行设备的分工。设备专业分工见附录A。外围系统的设备分工参照主机组的分工原则执行。对分工不清的设备,由专业主任报安全生产部长,由部长重新进行分工,报生产分管经理批准后,同
6、时报甲方设备部备案。新投入运行设备的分工对新投入运行的设备,由安全生产部部长进行分工,报生产分管经理批准后,在设备投入运行前,以设备分工通知单的形式下发至相关专业执行,同时甲方报发电部备案。每年1月5日前由安全生产部部长将对其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生产设备专业分工规定应及时列入本标准,同时下发给各专业遵照执行。报告和记录设备分工通知单见表1。表1设备分工通知单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分工原因:详细分工内容:安全生产部部长审核:年月日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年月日送达:电厂设备部:年月日附录A(规范性附录)生产设备专业分工规定1
7、0A1总则本规定将生产设备划分给五个专业管理,但设备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因此各专业必须顾大局、识大体,主动协作,积极配合,按照工序服从原则,树立服务意识,当好设备主人,在自己的工作和配合别人工作发生矛盾时首先完成配合工作,以把设备管理好为原则进行工作;根据火力发电厂多年运行经验并结合项目部实际,将陕西黄陵煤矸石发电厂生产设备划分为汽机专业(化学)、锅炉专业、电热专业、外围专业(脱硫脱硝、除灰除渣、输煤煤泥)、综合专业进行划分。A2汽机专业主要设备责任范围汽机房内机所有设备及其附属构件(包括所有设备、转动机械、容
8、器、管道、阀门及其它汽机附属设备和构件)。汽机房范围内的设施(包括所有通风采暖设施等)。循环水泵房、机力通风塔及所有设备及其附属构件、设施。汽机房内所属热力设备、管道系统支吊架、支撑架等。汽机管辖范围内附属的起重设备等。化学水处理系统室内外所有设备及其附属构件;化学精处理再生系统设备及其附属构件;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锅炉补给水加药系统和锅炉补给水废水收集排放系统)设备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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