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8年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的通知

关于受理2018年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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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受理2018年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宝安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宝规〔2014〕8号)和《宝安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示范项目认定规程》(宝发改〔2014〕139号),我局决定组织实施宝安区2018年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支持领域(一)宝安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包括:节能减排示范项目、产业示范项目、应用试点项目、节能降耗改造项目、低碳产业示范园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能源审计项目。(二)已经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认定

2、的项目包括: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项目、绿色建筑项目。(三)电机能效提升项目获得市电机能效补贴的新购置或更换高效电机及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二、核定方式13采用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区政府审定等程序进行核定。扶持的项目在经核定的项目中,根据年度资金总规模按优先获得市级以及认定项目、同一类型项目完工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安排,排满为止。三、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必须是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宝安区的企业(国有企业除外)或民办社会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企业须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申报项目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

3、)宝安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示范项目1、需满足宝发改〔2014〕139号要求的各认定类别的条件;2、项目在宝安区实施并已建成;3、完工时间要求。项目实施时间须介于2016年5月1日-2018年6月30日,即设备购置需在以上时间段。4、项目投资额是指用于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的相关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土建和流动资金,必须把增值税进项税扣除,在填写材料申报表,及出具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时必须准确填写,并且申报材料保持一致。(二)已经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项目1、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项目:2016年5月31日以来通过市级或以上自愿

4、清洁生产审核;2、绿色建筑项目:2016年5月31日以来获得国家或深圳市绿色建筑运营认证。(三)电机能效提升项目131、已获得市电机能效补贴;2、申报主体为电机使用企业,且新购置或更换高效电机及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在宝安区实施。四、申报材料要求(一)宝安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示范项目1、基本材料:(1)《宝安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示范项目认定申请表》(附件1);(2)单位证照,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一年度纳税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3)项目社会投资项目的备案或核

5、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4)节能、节水措施及效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项目实施前后节能减排效果对比的证明材料(附件2);(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审计报告(附件3);(6)项目实际投入清单及证明材料,提供原材料、设备、软件等可证明投入资金的相关合同与有效票据,与所列项目实际投入清单一一对应并按此顺序排列;备注:能源审计项目仅需提交第(1)、(2)项。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3(1)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可提供专利、科技奖项等证明材料。若为碳减排示范单位,需提供碳核查报告,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强度下降达标的

6、证明材料。(2)产业示范项目,经营业绩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成立研发机构、承担科技项目等其中一项或几项证明材料。(3)应用试点项目,项目合同、项目实施方案等。(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项目合同、项目实施方案;节能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5)能源审计项目,能源审计报告(有关部门认定证明),若委托服务机构开展,需提供能源审计合同及发票。(6)节能降耗改造项目,单位产值能耗下降达标的证明材料等。(二)已经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项目1、基本材料:(1)《宝安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示范项目扶持申请表》

7、(附件4);(2)单位证照,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一年度纳税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3)节能、节水措施及效果证明材料(附件2);13(4)项目实际投入清单及证明材料,提供原材料、设备、软件等可证明投入资金的相关合同与有效票据,与所列项目实际投入清单一一对应并按此顺序排列。备注: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项目仅需提交第(1)、(2)、(3)(可用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替代)项。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自愿清洁生产审核,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合同、发票,通过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证明

8、材料。(2)绿色建筑项目,获得认证的证明材料。(三)电机能效提升项目1、《深圳市宝安区电机能效提升补贴申请表》(附件5、附件6);2、单位证照,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一年度纳税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3、电机购置或电机系统改造项目实际投入清单及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4、取得市电机能效补贴资金的文件。(四)其他需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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