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7681628
大小:18.97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9-04
《老年活动中心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老年活动中心制度 篇一:老年人活动中心职责 阅览室公约 一、尊老、敬老、服务要热情、周到,严格按规定办事; 二、讲文明、讲礼貌、互相尊重,团结友爱; 三、维护室内的整洁,保持安静,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阅读环境; 四、爱护报刊杂志,报刊杂志不外借,不拿出室外。 乒乓球球室公约 一、尊老、敬老、服务要热情、周到,严格按规定办事; 二、爱护公务、讲文明、讲礼貌、互相尊重,团结友爱; 三、维护室内的整洁,保持安静,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活动环境; 四、提倡文明活动,自觉维护活动秩序,杜绝一
2、切不文明的行为; 五、爱护活(转载于:小龙文档网:老年活动中心制度)动器材,文体用品不外借,不得拿出室外; 六、自备乒乓球、拍,换鞋活动。 电动按摩室公约 一、尊老、敬老、服务要热情、周到,严格按规定办事; 二、讲文明、讲礼貌、互相尊重,团结友爱; 三、维护室内的整洁,保持安静,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活动环境; 行为; 五、爱护按摩器械,要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开机按摩; 六、自觉维护按摩器械的干净、卫生。 棋牌室公约 一、尊老、敬老、服务要热情、周到,严格按规定办事; 二、爱护公
3、物、讲文明、讲礼貌、互相尊重,团结友爱; 三、维护室内的整洁,保持安静,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活动环境; 四、提倡文明活动,自觉维护活动秩序,杜绝一切不文明的行为; 五、爱护活动器材,文体用品不外借,不得拿出室外; 六、注意身体健康,活动超过二小时,请休息15分钟; 台球、沙壶球室公约 一、尊老、敬老、服务要热情、周到,严格按规定办事; 二、爱护公物、讲文明、讲礼貌、互相尊重,团结友爱; 三、维护室内的整洁,保持安静,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阅读环境; 行为; 五、爱护活动器材,文体用品
4、不外借,不得拿出室外; 健身房公约 一、尊老、敬老、服务要热情、周到,严格按规定办事; 二、讲文明、讲礼貌、互相尊重,团结友爱; 三、维护室内的整洁,保持安静,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活动环境; 四、提倡文明活动,自觉维护活动秩序,杜绝一切不文明的行为; 五、爱护活动器材,健身要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六、为防止疲劳,使用健身器械,每次活动时间要控制在15分钟以内。 书画室公约 一、尊老、敬老、服务要热情、周到,严格按规定制度办事; 二、爱护公物、讲文明、讲礼貌、互相尊重,团结友爱
5、; 三、维护室内的整洁,保持安静,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活动环境; 四、提倡文明活动,自觉维护活动秩序,杜绝一切不文明的 行为; 五、自备笔、墨、纸、砚。 教室管理制度 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履行请假手续。 二、严禁在地面、桌面、墙面乱涂乱画(涂抹墨汁、颜料等)。 三、不准在课桌内乱放杂物、污物。 四、爱护公物,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倒水、乱丢污物、禁止在教师内吸烟、不准大声喧哗、吵闹。 五、桌椅保持整齐,教师保持清洁卫生,课后擦净黑板,关好门窗,关闭电源
6、。 电教室管理制度 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履行请假手续。 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随意拆卸电脑配件,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使用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服从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的指导管理,须在指定的位置 上上机操作。 四、爱护公物,保持教室清洁,不得随意吐痰,乱扔杂物,严禁吸烟,保持教室肃静,不准大声喧哗。 五、遵守法律法规和安全制度,严禁浏览黄赌网站。 六、用机完毕,管理人员和教师须全面整理并检查设备情况。
7、篇二:老年人活动中心管理规定 老年人活动中心管理规定 一、老年活动中心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二、老年活动室是供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休闲、娱乐、健 身的场所,其他人员未经许可,谢绝入内。 三、活动人员只要遵纪守法,严禁赌博、迷信、邪教活动。 四、要保持环境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蒂等杂物。 五、遵守社会公德,用语文明,行为得体,礼貌待人,严禁 赤脚光背,努力创建文明活动中心。 六、严禁在活动是内按置任何物件,存放个人物品。
8、 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坐桌踩凳,乱贴乱画,爱护活 动设施,不得随意挪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八、活动人员只要自觉遵守活动时间,自觉维护活动秩序。 尊重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 九、严禁携带犬类等其它动物入内,不得大声喧哗,棋牌轻 拿轻放,保持室内肃静,营造文明舒适的活动环境。 十、本活动中心宗旨是:文明活动、修心养身、娱乐第一、 安全第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老年活动中心园林区管理规定 一、严禁携带犬类等其它动物入园内。 二、严禁翻越围栏,擅自驾骑机动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