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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处养护队的管理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园林处养护队的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园林处养护队分、北两片,每片设一个修剪组、二个养护组,对市区绿地进行养护管理,草花组负责市区草花种植管理工作。养护队队长负责对各片组工作的日常指导、调配和督查。片长具体安排本片各组工作,组长负责落实本组工作。各园林工人须服从调配,接受监督检查。 二、工作时间 1.处养护队上班时间由园林处统一规定,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八小时,高温或严寒等特殊季节确需缩短工作时间的,由养护队长提出申请并经园林处同意后,可适当缩短工作时间。 2.园林工人每季安排休息12天,如因客观原因养护队统一安排不出工的,每月4天(含)以内的视作休息天,其余的视
2、作出工。若安排不出工,但要求在基地待命的视作出工。 3.每年的一月一日、五月一日、十月一日统一放假休息,此休息日按出工计算。 三、工资制度 园林工人的报酬实行月基本工资和季度奖金奖励工资相结合的制度。春节期间工资制度另定。 1.月基本工资:园林工人的月基本工资共分为六档,一至六档工资标准分别为560元、600元、640元、680元、720元、760元。根据其现有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由园林处核定和调整其月基本工资,一般情况下,每年调整一次。试用期间的园林工人工资按最低工资档计,试用期为1-2个月。 2.季度奖励工资 园林工人季度奖励工资基数为450元/人·季,实际
3、奖励工资根据对本季测评的综合评分系数确定具体金额。 实际季度奖励工资=季度奖励工资基数×综合评分系数 组长的季度奖励工资按平均数发放,即450元/人。 3.岗位补贴工资 四、综合管理 1.考勤:按组考勤,组长负责考勤记录,不得虚报瞒报,片长对各组记录进行检查核实,每月月底汇总上报给养护队长。 2.考核测评:对园林工人的考核每季末测评一次,根据测评结果确定评分系数。测评按组进行,其中绿化管理科相关人员及所在组长的测评占50%,园林工人互评占50%,综合评分系数控制在之间。 3.请假:园林工人因病、有事或安排休息需向组长请假,组长同意后报大队长审批,病假的需附相关证
4、明,未经审批而不出工的一律按旷工计。迟到或早退15分钟内视作旷工天,超过15分钟视作旷工天。 4.加班加点 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加点,但处里统一安排的,需无条件服从执行;各小组确因工作需要加点的,必须由组长向大队长请示并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点工作。 出勤、病事假、旷工及加班加点奖扣标准如下: 以上奖扣金额每季结算一次。 五、奖罚措施 1.上班时不穿工作服或穿拖鞋的,每次扣奖励工资10元,组长每次扣奖励工资5元。 2.园林机械要做到专人专用,严禁违章操作,违章者视情每次扣奖励工资10—50元。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机械所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违章者自负,并扣全年的季度奖励工资。
5、 3.对高大乔木(行道树)修剪时不戴安全帽的,每次扣奖励工资10元,组长每次扣奖励工资5元。 4.对高大乔木(行道树)喷施农药不戴口罩或不穿雨衣的,每次扣奖励工资20元,组长每次扣奖励工资10元。 5.认真工作,诚实干事,不得出现散漫怠工现象,违者每次扣奖励工资10元,组长每次扣奖励工资5元。 6.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不得办私事,未经处领导批准不得私接园林业务,不得擅自离岗,违者每次扣奖励工资30元,组长扣奖励工资10元。 7.服从安排,团结协作,不得误工误事,擅自行动,不得吵架打架,违者每次扣奖励工资20元,组长扣奖励工资10元。 8.提高爱绿护绿意识,带
6、头遵守园林绿化条例及规章,违者每次扣奖励工资20元,组长每次扣奖励工资10元。 9.严禁电瓶车载人,违者责任自负,每发现一次扣驾驶员季度奖励工资100元。 10.组长违反规定,按上述标准双倍处罚。 11.组长每月及时上报本组考勤及组员工作和思想状况,队长每月及时上报全队考勤及工人工作和思想状况,不得虚报瞒报,违者组长扣奖励工资50元,队长扣奖励工资100元。 12.爱护公物,认真负责,对分派给各人的劳动工具,如有失落,照价赔偿;机械维修,车辆加油按有关规定执行。 13.及时报告并制止破坏园林绿化行为,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14.关心集体,及时报告园林绿化相关情况,
7、鼓励多提建设性建议,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六、其它 1.园林工人若要解除劳动关系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园林处批准同意,否则视作自行离岗,扣发季度奖励工资。 2.遵守园林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或人为造成事故或损害集体利益的要严加追究。 本制度自XX年十月一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