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制度

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制度

ID:17656646

大小:26.40 KB

页数:20页

时间:2018-09-04

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制度_第1页
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制度_第2页
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制度_第3页
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制度_第4页
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制度摘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法定的劳动合同制度的一种,世界上许多国家为了稳定社会劳动关系,以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都特别注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国建国初期实行固定用工制度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其存在统的过多,包的过多,能进不能出等弊端,后逐渐演变为普通的劳动合同制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法律规定,但现实中对无固定期限合同制度的理解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存在不少误解,因此而引发的劳动争议在劳动仲裁机构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占了很大的

2、比例,在司法实践中,《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于法律规定的不明确,用语欠妥当易造成用工单位规避法律,使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权利落空,建议作为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要善于把握时机,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提出在立法中借鉴国外和我国台湾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制度摘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法定的劳动合同制度的一种,世界上许多国家为了稳定社会劳动关系,以实现人力资

3、源的优化配置,都特别注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国建国初期实行固定用工制度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其存在统的过多,包的过多,能进不能出等弊端,后逐渐演变为普通的劳动合同制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法律规定,但现实中对无固定期限合同制度的理解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存在不少误解,因此而引发的劳动争议在劳动仲裁机构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占了很大的比例,在司法实践中,《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

4、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于法律规定的不明确,用语欠妥当易造成用工单位规避法律,使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权利落空,建议作为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要善于把握时机,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提出在立法中借鉴国外和我国台湾地区经验扩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范围,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确为劳动合同的主要形式,对《劳动法》第20条第2款作大幅度的修改,完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以利于依法追究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最终达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稳定劳动关系的目的。引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是根据

5、《劳动法》设立的,是我国一种法定的劳动合同制度,它对于稳定劳动关系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国《劳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此作了许多规定,但至今仍有不少人对这一制度认识模糊,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定问题,下文将对这一形式的劳动合同制度进行论述。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概述劳动合同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概念及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是组织社会劳动、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手段。《劳动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建立

6、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明确了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根据现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劳动合同,从期限上可以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没有规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只规定合同生效的起始日期,没有规定合同的终止日期。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除法律、法规有规定外,双主当事人可以约定变更、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这种劳动合同一般适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工种和工作时间较长的劳动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正常履行的

7、情况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能够保持较为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国外法律及台湾地区法律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纵观世界各国劳动法规可以发现,世界许多国家都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形式,而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仅是少数。如《法国劳动法典》的法律篇明确的提出了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一般原则—劳动合同一般不规定确定的期限。即雇员一般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作了严格的限制。该法规定,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允许与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某一受薪雇员缺岗,其劳动合同暂行终止,工作岗位被取消之前雇员已最

8、终离开,且此事已提交企业委员会处理,或者在没有企业委员会的情况下,交员工代表处处理或者依法定期劳动合同招聘的受薪雇员尚未上岗,需要有人替代。具有季节性的工种或者在法令或集体协议或协定确定的某些行业内,用于行业活动的性质及其工种的临时性特点,习惯上不订立无固定期限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