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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03
《事故导则讲稿12.9.16王福绵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方法,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制定本导则。※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范围内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释义】特种设备事故调查范围的原则。适用于国务院令549号《条例》调整范围内的特种设备,按总局115号令《规定》限定的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活动中发
2、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不属于《条例》调整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如有关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环节以及按照《规定》限定的设计环节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不适用于本导则。※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监总局)和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统称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质检部门),依据本导则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其委托的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机构,可以承担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条例》第六十七条 、第六十九条、493号令第十九条
3、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二章事故分级和调查范围第四条特种设备事故定义、分级(等级)、按照《条例》和《规定》确定。相关术语见附件A。界定事故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法:1、范围法:按照《条例》、《规定》、
4、《导则》的事故致因、发生环节、事故后果的规定,进行界定;2、排除法:按照《规定》、《导则》不属于和不作为特种设备事故的规定,进行排除;3、案例法:由于特种设备种类众多,应用领域广、涉及因素多,单凭范围法和排除法也难以囊括,对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用案例解释的方法进行界定。总局曾发出多个文件,以案例的形式进行解释,只要不与现行《条例》、《规定》和《导则》相抵触的,都可以适用。特殊法有规定的,按照特殊法执行,特殊法没有规定的,按照一般法执行。※第五条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本体或者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失效和损坏,发生爆炸、
5、爆燃、泄漏、倾覆、变形、断裂、损伤、坠落、碰撞、剪切、挤压、失控,或者严重故障为主要特征的事故。特种设备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行为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者操作失误等造成的事故。※第六条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死亡、重伤、轻伤分类按照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界定;经济损失按照本导则附件A的有关定义,具体计算方法参照GB672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重新确定事故等级。其中,事故中
6、的死亡人员依据公安机关或者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确定;受伤人员依据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确定。※第七条按照《规定》第八条的原则,所称下列事故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一)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引发的事故,例如发生超过设计防范范围的台风、地震等;(二)人为破坏或者利用特种设备实施违法犯罪、恐怖活动或者自杀的事故;(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因劳动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不当而发生坠落、中毒、窒息等情形引发的事故。※第八条下列事故列入特种设备相关事故:(一)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因交通事故且非本体原因导致的撞击、倾覆及其引发爆
7、炸、泄漏等特征的事故;(二)火灾引发的特种设备爆炸、爆燃、泄漏、倾覆、变形、断裂、损伤、坠落等特征的事故;(三)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非作业转移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四)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等因其使用参数达到《条例》规定范围而引发的事故;(五)因市政、建筑等土建施工或者交通运输导致压力管道破损而发生的事故;(六)因起重机械索具原因而引发被起吊物品坠落的事故。第三章事故调查与组织第九条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应当报告国务院,并且商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由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应当报
8、本级人民政府,并且商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组成调查组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般包括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公安、工会等,并且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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