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经济法毕业论文 推定征税的权义结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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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法学经济法论文题目:推定征税的权义结构分析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法学经济法论文题目:推定征税的权义结构分析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摘要】推定征税是指税务机关因无法依据法定的账簿、凭证等直接资料和方法计算税基,而使用各种间接资料以合理方式予以确定。推定征税具有保障财政收入、维护税收公平的功能,但是也存在被滥用的可能,从而侵害纳税人权益。推定课税的权义结构分析,一方面是厘清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方各自职权与职责、

2、权利与义务,另一方面通过纳税人协助义务、税务机关推定征税权和纳税人异议权的相互制约和激励,以达成推定征税的正当与合理适用。【关键词】推定征税;协助义务;异议权;税收征管【正文】  一、引言  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义务的方式主要有申报纳税和赋课征收:前者其实是一种“自我课赋(selfassessment)”,即以纳税人的申报为确定原则,仅当纳税人未申报或者申报不适当的情形,税务机关才能核定、调整或更正予以重新确定;后者则不管是否经由纳税申报,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依据必须由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予以确定(此外,只有印花税等个别税收不需特别程序,在纳税义务成立时即从法律上当然确定。参

3、见【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第四版),陈刚,杨建广,等译,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第195页。)。两种方式中,税务机关的确定权虽然有被动与主动、补充与主导的差异,但是都以实际税基为认定目标,即依据法律规定的账簿、凭证等直接资料和方法计算税基,但是,当以上直接证据和方法的计算不能时,税务机关也不得怠于行使征税权,放任税款流失,应积极地应用各种间接资料以合理方法认定并予以征收,这就是推定征税,又称推算课税、推计课税、估算课税、核定征税等。  推定征税权是一项旨在保障国家征税权、实现公平税赋而由征税权衍生的专属于税务机关的职权,但是其以特定假定性为基础,

4、具有明显的判断主观性、行政强制性和自由裁量性,因此自我腐蚀和对外侵犯的可能性也比较大[1]。因此,必须将推定课税置于权义结构之中进行法理分析与制度构建(权义结构直接关系法学领域的核心范畴和问题,因而是各个法学分支学科领域的要冲。参见张守文:《经济法理论的重构》,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97页。),厘清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方主体的职权与职责、权利与义务,并通过权义的排列、分布、组合,以达成推定征税的正当与合理。  二、纳税人的协助义务  《宪法》第56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该纳税义务不应被局限为纳税人对国家的金钱给付义务,还

5、应包括纳税人对于税务机关征管行为的协助义务,二者统一于私人财产权行使所附有的社会义务[2]。为有效地保障国家征税权,法律上赋予税务机关一系列税收征管职权,然而仅有税务机关的积极行为还是难以达成立法目的,因为税务行政具有以下的特殊性:其一,税务案件具有大量行政的特征,涉税事实复杂多样,如果由税务机关逐个调查征收,投入人力、物力巨大,征税成本过高,乃至超过征税收入,违背税收的基本目的;其二,涉税事实一般为纳税人的私法行为,税收资料为纳税人所掌握,如果任由税务机关调查取证,势必过度介入纳税人的私人领域,破坏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均衡,税务机关征管行为因而陷入两难境界。解决之

6、道,就是由纳税人承担协助义务,并与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职权相辅相成。当然,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协助义务的要求也不是恣意的,于形式与内容上都应受到限制:就形式而言,依据法律保留原则,纳税人的协助义务应当有法律明文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在法律之外的协助要求应无约束力;就内容而言,协助义务的立法安排应符合比例原则,因为协助义务的履行对于税务机关征税成本的减少,是以增加纳税人的遵从成本为代价的,而征税成本与遵从成本应统一为税收效率考量的根据。此外,还应从纳税人的视角,分析协助义务的可行性与合理性,例如,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对部分纳税人的设置账簿的协助义务予以豁免。  纳税人

7、的协助义务内容包括直接协助义务和间接协助义务[3]。所谓直接协助义务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在具备法定要件时,无须税务机关的要求,便成立的纳税人义务。例如,我国2001年修正《税收征管法》第二章、2002年《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三、四章以及诸多具体税收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纳税人有税务登记义务,账簿凭证设置、保管义务,财务、会计备案义务,税控装置安装、使用义务,发票领购、开具和保管义务及纳税申报义务。尤其以纳税申报义务最为重要,其既符合征税效率的要求,又体现民主纳税思想与纳税人的尊严,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采取申报纳税方式。(在申报纳税方式中,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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