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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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篇一: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一、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二、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原则上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三、实行“一票制”,指将批发商的销货凭证与零售商的进货凭证为同一种多联票据,统一格式、统一内容,合二为一,关联使用,销货和进货凭证同时作为

2、批发商的销货台账和零售商的进货台账资料进行收集、使用和备查。  四、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一、在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对进口食品的,应当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二、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三、食品索证索票后,应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

3、,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篇二: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制度  一、与初次交易的供货者交易时,本店负责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索取、查验以下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并复印留存,每年核对一次是否有效:  (一)营业执照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食品流通许可证  (四)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注册证、专利、绿色或无公害食品的证明;  (五)强制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如QS;)  二、每次进货时,接验员要详细检查食品外包装是否符合国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并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分别索取、查验以下证明食品符

4、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复印留存;  (一)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二)进货票据。对不能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或包装不规范、破包、透气等的食品拒绝进货。  三、检验员对所进商品的种类、规格、数量、数量应与(来自:小龙文档网:食品进货台帐制度)供货方出具的发票及清单逐一核对。  四、队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绿色食品等称号的优质食品,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只在初次交易时索取票证直接进店销售,不再按批次索取其他票证。  五、食品经营者发现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要相  信造册登记,  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或质量检验检疫、  卫生行政等执  法机关,并按照规定

5、予以销毁或者退回供货商处理。  篇三: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制度  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验收、  台账记录制度  一、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验收行为,提高食堂的食品卫生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幼儿园实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验收以及台账记录等工作。台账存放应方便查验。负责食品索证、验收和台账记录的人员应掌握餐饮业常用食品卫生法规规定、食品卫生基本知识和感官鉴别常识。  三、应实施采购索证和进货

6、验收制度的食品种类包括食品(食用油及食品原料);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主要是畜禽产品、蔬菜、豆制品、粮油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  三、鼓励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采购食品,与供货商或供货基地应签订采购供货合同并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索取销售者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并留存备查。购物凭证是指能够满足食品溯源所需要的有效凭证,包括发票、收据、供货清单、信誉卡等  四、采购前对产品进行查验:  (一)产品一般卫生状况(包

7、装是否完整清洁、是否有感官不良)、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从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时,应查验食品是否有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采购。  (三)采购生猪肉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其他肉类也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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