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民法毕业论文 浅论劳动争议处理中的几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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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法学民法论文题目:浅论劳动争议处理中的几点问题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摘要我国的劳动法理论是以劳动合同为契机,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为基础,从民事法律理论发展起来的。本文主要以民法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关系与劳动法中劳资双方的表面平等关系作对比,深入剖析劳动领域中存在的利益差别,从而得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有形式平等而实质不平等的关系,劳动者在双方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而这种弱势地位必然导致其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具有社会法的属性,应由社会法来调整。而社会法的

2、法律原则是向弱者倾斜和保护弱者,但由于我国劳动关系历经计划经济时代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对处理劳动争议所遵循的原则具有极大的行政特点和民事理念,为此笔者提出了自已的不同看法,并主张加入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和对司法解释和劳动合同解释应倾向于有利于劳动者一方的原则;此外在论述劳动关系的认定时,对新时期下所出现的下岗职工再就业时的法律地位表达了自已的意见;并从更好的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仲裁前置”的原则提出质疑。一、引言劳动争议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关于劳动权利、义务的争执。劳动争议的实质是基于劳动关系发生的

3、、有关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方面的冲突,它不包括由于观念、信仰、理论等分歧引起的争执。劳动争议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而且只要劳动领域中存在利益差别,这种因不同利益要求而引起的冲突便将继续存在下去。我国的劳动争议是在双方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产生的,但由于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将长期存在根本利益一致而具体利益不一致的情况,具有产生劳动争议的物质基础,加之主客观诸多因素的影响,加强劳动争议的法律调整将是长期的任务。下面笔者就处理劳动争议中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谈谈自已的看法:二、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属性。我国劳动法立法之初,就有

4、将劳动法归属于行政法或民法范畴之争论。从劳动法发展历史看,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劳动法都根源于民法,如德国、日本、瑞士都曾在民法中规定“雇佣”章节,意大利直接把劳动法制定在民法典中。我国的现行的劳动法理论也是以劳动合同为契机,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为基础,从民事法律理论发展起来的,并逐步完善,脱离民法体系成为独立于民法和行政法之外的第三法域(社会法)。民法是一种私法,它将当事人看作是对等关系,实行的是一种替换性司法原则,采取纠正性裁判,目的是使一个人重新获得其被夺去的东西或以有价值的代用品归还于他,而社会法却采取的是一种分配性司法

5、原则,它是生存物资的分配,这种分配不是平均的而是根据价值标准来进行,它必须使个人从属于公共利益,同时把一些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等同起来,它允许其根据其所认定公共利益标准给予某些人的要求以优先的待遇,尽管可能对相对方的利益置之不理甚至有所损害,但是它将保证整个社会的一般安全要求。对劳动关系进行分析就可看出: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并不是一种对等或平等关系,。这是因为劳动力市场存在着供大于求的现状,而劳资关系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资本利益是一种经营利益,劳动利益则为一种生存利益,二者相比,生存利益尽管更具有公理性,但在实现过程中却表

6、现得十分脆弱,因为资本所有者可以放弃经营利益,但劳动力所有者却不能放弃生存利益。在二者的抗衡与较量之中,劳动者常常不得不做出让步,所以说劳动者的平等自愿却因为劳动力市场上的供过于求,变成劳动者自愿的接受不平等条件。至于协商一致则成为劳动者的幻想,在实践中是行不通,因为对于企业,花很大的精力与每一位劳动者谈相同的合同条款,是一种人力、物力的浪费,守法的企业大多是直接拿出一份劳动合同要求劳动者在上面签字完事,而更多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则根本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充分说明由于劳动者的弱势地位,使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一种形式平等,而

7、实质不平等的特性。其次,正如马克思指出:“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劳动不仅是劳动者的生存权,而且是整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对劳动争议裁决的公正与否势必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最后,由于劳动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劳动者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使用劳动力,双方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同时劳动力是由劳动者提供的,它不可能脱离劳动者而单独存在,因此必然形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人身依附关系,这种带有人身特性的关系

8、显然是不能由民法来调整的。所以说,劳动法是不能简单的归属于民法或行政法范畴,而应是属于民法和行政法之外的第三法域,劳动法律关系则因具有社会法的属性,应依社会法来调整。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李鹏委员长在其工作报告中,提出了法律部门的划分问题,“关于法律部门,法学界有不同的划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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