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吉安市公路局吉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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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更多相关资料请加扣扣1-6-3-4-1-8-9-2-3-8更多相关资料请加扣扣吉安市公路局吉水分局行政执法主体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吉水公路分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十三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三十四条6、《路政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7、《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六条第三项8、《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办法》第五条9、《吉安市公路局职能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吉编发[2003]31号)loanap

2、provalandpostcreditapprovalofficer/atalllevelsinaccordancewithcreditapprovalrules,licensingandeventualexerciseofcreditdecisionpowerofpersonsorinstitutions.Reviewfindingsandreviewcomments,accordingtotheBank'scredit行政执法依据类别序号名称法定机关生效时间共同执法部门和协同执法部门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8.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

3、4.5.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法规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1988.11 地方性法规4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办法省人大常委1993.11.6 部委规章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交通部1988.8.1 6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2003.4.1 7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2000.4.1 loanapprovalandpostcreditapprovalofficer/atalllevelsinaccordancewithcreditapprovalrules,licensingandeventualexerciseofcreditdecisionpower

4、ofpersonsorinstitutions.Reviewfindingsandreviewcomments,accordingtotheBank'scredit吉安市公路局吉水分局行政许可(共7项)一、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审批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需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2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二、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loanapprovalandpostcreditapprovalofficer/atalllevelsinacco

6、rdancewithcreditapprovalrules,licensingandeventualexerciseofcreditdecisionpowerofpersonsorinstitutions.Reviewfindingsandreviewcomments,accordingtotheBank'scredit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机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三、更新砍伐公路行道树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砍伐更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

7、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四、铁轮车、履带车等机具行驶公路审批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五、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建筑控制区内及跨越、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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