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7592935
大小:59.5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09-03
《饶平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饶平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县储备粮管理,保证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县级储备粮在政府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潮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县级储备粮,是指饶平县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全县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本县县级储备粮食。第三条从事和参与本县县级储备粮经营管理、监督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县级储备
2、粮管理应当严格制度和责任,确保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并节约成本和费用。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县级储备粮。第五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县发改局)14是县人民政府负责粮食行政管理的部门,其有权会同县财政局负责拟订县级储备粮规模总量、总体布局和动用等宏观调控意见,对县级储备粮管理进行指导和协调,对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第六条县储备粮管理中心作为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具体负责县级储备粮的收储、轮换经营管理,并对县级储备粮的数
3、量、质量、储存安全负责;依照有关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本县有关规范性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储备粮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并报县发改局备案。第七条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县级储备粮的贷款利息、管理费用、轮换差价等财政补贴,并保证及时、足额拨付,负责对县级储备粮有关财务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第八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饶平县支行(以下简称县农发行)负责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县级储备粮所需贷款,并参照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对发放的县级储备粮贷款实施信贷监管。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骗取
4、、挤占、截留、挪用县级储备粮贷款或者贷款利息、管理费用、轮换价差等财政补贴。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县级14储备粮的仓储设施,不得偷盗、哄抢或者损毁县级储备粮。县人民政府对破坏县级储备粮仓储设施,偷盗、哄抢或者损坏储备粮的违法行为有权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制止、查处。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县储备粮承储企业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县发改局或其他部门举报。第二章县级储备粮的收储管理第十一条县级储备粮的储存规模、品种和总体布局方案,由县发改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宏观调控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提出,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二条县级储备粮的收
5、储计划由县发改局根据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县级储备粮储存规模、品种和总体布局方案提出建议,经县财政局审核同意后,由县发改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农发行共同下达给县储备粮管理中心组织实施。第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的政府储备粮,由本级人民政府直属粮库储存,需要委托其他具备条件的粮食企业承储的,应当在具备代储县储备粮条件的企业中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采取其他方式的,含动态储备粮,由县发改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农发行联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县储备粮管理中心与代储(含动态)企业签订储备粮代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但代
6、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4(一)仓库总容量不少于1500吨,仓库条件符合国家、省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并且在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粮食仓储单位备案手续,按规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二)具有与粮食储存功能、仓型、进出粮方式、粮食品种、储粮周期等相适应的仓储设备;(三)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县级储备粮储存期间仓库内温度、水分、害虫密度的仪器设备条件;(四)具有主管部门颁发资格证书的粮食保管检验、防治等管理技术人员;(五)经营管理和信誉好,资产负债率低,无不良经营记录,未发生过违规违纪等行为。第十四条承储(含动态
7、)县级储备粮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及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必须保证入库及库存的县级储备粮符合国家规定的粮油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必须对县级储备粮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保证县级储备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必须对县级储备粮储存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储存粮食数量、质量、储存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必须及时逐级上报。第十五条承储(含动态)企业不得虚报、瞒报县级14储备粮的数量,不得在县级储备粮中掺杂掺假、以老充新、以次充好,不
8、得擅自串换县级储备粮的品种或变更县级储备粮的储存地点,不得因延误轮换或者管理不善造成县级储备粮陈化、霉变;不得利用县储备粮及其贷款资金从事与县级储备粮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用县储备粮对外担保或清偿债务。第十六条承储(含动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县级储备粮防火、防盗、防洪等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安全生产。第三章县级储备粮的轮换第十七条储备粮按照2009年12月29日发布的国家发展和改革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