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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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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篇一:食品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食品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好餐饮加工操作关,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特制定本餐饮服务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2、炒、烧食品要勤翻动。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 3、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4、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回锅彻底加热后才能
2、供应。 5、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刀、砧板、盆、抹布用后须清洗消毒;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彻底消毒。 6、制作凉拌菜、烧卤熟肉、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7、工作结束后,调料要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8、备餐间及出菜通道要洁净,不能堆放任何杂物。备餐间(台)只能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及必需用的食具、加工用具。分碟小菜、调味品应存放在专用柜内。 9、待用烧卤熟肉、点心必须存放在凉冻间(柜)内,不能存放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私人用品。 10、加工场所“三防
3、”、更衣和排污设施以及废弃物处理等应符合相关要求,废弃油脂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11、运输成品要有专用带盖的运输车(箱),运输车(箱)要进行清洗、消毒,禁止露空运输。 12、配制集体餐的单位应设与配送餐最大限量相适应的专用备餐存放间,应设置可消毒大型运输或盛装食品容器的消毒设施及专用的洁净容器存放间。 13、烹调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餐厅经营者应了解回收公司的资质及废油回收后的用途,并应与该回收公司签订写有“废弃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做好每次清理工作的记录和签收。 篇二:食品加工管理制度 食品粗加工管理制度 1、粗加工间应整洁、明亮、通风良好。 2、坚持一择、二洗
4、、三切的操作程序,严禁将未洁净的原辅料直接送入烹调加工间使用。制作的原料必须新鲜,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3、实行专人专用工具与容器,使用加工、未加工和已加工的原辅料须分类、分架、分开存放在摊晾架上,严禁直接放置于地上和混放,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4、当餐所用原辅料当餐加工,准确掌握用量,尽量用完。未用完的或易腐败变质的原辅料,粗加工后须及时冷藏保管。 5、肉类及水产品、蔬菜原料洗涤池分设,并有明显标志。盛装肉类、蔬菜、水产品的容器应分开固定使用,并有明显标志。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
5、 6、肉类及水产品、蔬菜分案切配,其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所有用工具、切配菜、容器用后洁净,定位存放,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7、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8、废弃物的处理必须有专人负责,及时清运粗加工后的废弃物,做到地面地沟无油污、无积水、无异味。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烹调加工间清洁卫生实行专人管理制,坚持台面和地面废弃物每餐打扫清运。 2、用于加工食物的刀、墩、案、容器、工用具、抹布等,必须生、熟、荤、素分开使用,不能混用,标识明显,用后洗净,定位存放;盛装熟食品的盆、桶等用
6、前必须消毒,盛放调料的容器要保持清洁卫生,调料内无异物,用后加盖。 3、加工制作食品用的原辅料必须新鲜,不得使用或加工腐败变质、“三无”产品和感观异常的原辅料;未经粗加工的原辅料不得直接进入烹调间,烹调间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非食品加工用品及个人用品等。 4、待加工的各类制品应做到分案、分架存放,调料台、素菜台、荤菜台、水产品台、熟食品台须分设专用。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5、加工制作的食品必须烧透煮透,在烹饪后至配餐前食品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生拌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海鲜。 6、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
7、食物的营养价值。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煸烧,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 7、厨师品尝菜肴要使用专用工具,品尝后剩余菜肴须废弃,不准用炒菜勺或用手直接抓取品尝。 8、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拭容器。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污染。 9、作好用餐计划,按计划配备菜肴,尽量不留剩食品。若有剩余食品必须冷藏且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时确保未变质,并经高温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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