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刑法毕业论文 浅谈视听资料在司法实践中的若干问题

法学刑法毕业论文 浅谈视听资料在司法实践中的若干问题

ID:1751968

大小:31.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7-11-13

法学刑法毕业论文 浅谈视听资料在司法实践中的若干问题_第1页
法学刑法毕业论文 浅谈视听资料在司法实践中的若干问题_第2页
法学刑法毕业论文 浅谈视听资料在司法实践中的若干问题_第3页
法学刑法毕业论文 浅谈视听资料在司法实践中的若干问题_第4页
法学刑法毕业论文 浅谈视听资料在司法实践中的若干问题_第5页
资源描述:

《法学刑法毕业论文 浅谈视听资料在司法实践中的若干问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法学刑法论文题目:浅谈视听资料在司法实践中的若干问题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目录一、论文摘要…………………………………………………………………2二、证据的概念………………………………………………………………3三、视听资料概念及特征……………………………………………………3四、视听资料证据的种类……………………………………………………4五、视听资料证据的制作主体………………………………………………6六、视听资料的调查收集……………………………………………………6七、视听资料的

2、证据能力及其判断标准……………………………………7八、视听资料证据力的审查判断……………………………………………9九、参考文献…………………………………………………………………11论文摘要内容摘要:随着科学的不断发展,人们认识能力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与案件存在客观联系的事实被认知,并且在信息爆炸的现代社会,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等储存数据、保存资料已显示出其无法比拟的优越性,而其独有的特性对于庭审中揭露犯罪,进行法制教育,具有其他证据难以比拟的优越性。因此,我国将视听资料成为独立证据是当代刑事诉讼多数国家将视听资料纳入书证之列的分类法相比可谓独树一

3、帜。从外部表象来看,视听资料兼有物证和书证的特征,同时又具有其他证据种类无与能及的特性。物证是凭物的外部特征证明案件,而视听资料是以声音、图像等再现案件的发生过程,它不仅可以记录物证的外部特征而且更能再现该物证运动的过程。书证虽是以载体上的文字、符号、图案说明案件,但是以静态的方式说明案件,而视听资料则是以“流动”的声音能够和画面反映案件的情况,是以动态方式呈现案件的发生过程。而视听资料集书证、物证之优点于一体,有助于司法机关客观、公正地了解案情,但其自身又有一些无法克服的缺陷。因此,视听资料在司法实践中的若干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关键词】证据;

4、视听资料;证据效力;证据能力;审查判断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将视听资料作为一种证据形式独立出来。视听资料证据的出现,不仅为庭审公诉增加了一种新的有力的举证方式,而且以其独有的特性在我国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一、证据的概念在日常生活中,工作和科学研究中,人们经常广泛地运用着证据,常常要举出自己知道的事实,来证明另一些事实的存在,所以,一般意义上的证据。顾名思义,就是指证明的凭据,用自己知道的事实来证明未知的事实。诉讼证据,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察人员,当事人等依照法定的程序收集并审查核实,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其法律根据,是

5、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7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陈述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证明案件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笔者认为,事实是客观的,它并不必然为证据,必须经过相关的程序才能确定。证据只能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因此,这个界定是不完整的。但在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对证据的概念进行明确的规定。我们将民事证据定义为“是在民事诉讼过

6、程中,能够依法定规则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二、视听资料的概念及特征(一)视听资料的概念视听资料,是指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以录音、录像所反映的声音、形象,电子计算机所贮存的资料及其他科技设备所提供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视听资料是现代高科技发展的重要产物和先进成果,它在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的运用也是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二)视听资料证据的特征作为证据的视听资料必须具备所有证据的共同属性,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但与其他各类证据相比,它还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1、物质依赖性。视听资料既然以声音、形象、数据等来反映案件的真实

7、情况,那它也就不能单独存在,而必须依存一定的物质载体(如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电脑磁盘等)。2、便利高效性。视听资料信息量大,内容丰富,而且储存这些信息的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电脑磁盘本身体积小,重量轻,易于保存,还可反复使用,有利于提高司法机关的办案效率。3、形象直观性。借助于高精技术设备的视听资料不仅能够准确地记录案件的事实,同时还可以直观地展示与案件有关客体的声音特征和形象特征,能生动再现案件事实的发生过程,这有利于审判人员准确地判断是非。4、视听资料的易于伪造、仿造性。视听资料是科技发展的产物,它的形成是借助于一定的科技手段的,同样,人们也可以

8、借用一定的科技设备对其进行伪造和篡改。因此,视听资料具有易于伪造和仿造的特点。在审查过程中应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