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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02
《长沙雨花经开区产业投资指导政策及奖励扶植办法(2013).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长沙雨花经开区产业投资指导政策及奖励扶植办法(2013年修订)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核心城区商业配套建设,特制定本办法。一、产业投资指导目录(一)汽车以获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汽车产业)”为契机,大力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申报国家出口创新基地,推动比亚迪纯电动汽车、小排量节能环保汽车出口,扩大市场占有。围绕产业链上下游招商,完善配套环境,现阶段着重引进“动力总成、储能系统、驱动电机、电控、电动附件、电动空调、电动助力转向、电制动系统、充电设施、电动汽车试验检测装置”等关键零部件项目。(二)环保1、新能源产业。致力发展风能、生物质能、页岩气三大新能源产业。一是风能产业。
2、依托省水利投,着力引进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制造、风电场相关系统与装备、海上风电相关系统与装备。二是生物质能产业。致力于引进“林油一体化”、生物原料沼气/煤混燃发电项目、生物液体燃料项目、地源热泵项目等项目。三是页岩气产业。重点引进页岩气水平井钻完井相关技术体系及装备、页岩气储层改造相关技术体系及装备制造两大类项目。2、智能电网产业。整合南方电网资源,扩大楚天电力牵头成立的“湖南智能电网配套企业联合促进会”的行业影响力;扩大媒体宣传,唱响“雨花经开”作为智能电网专业园区的先行者地位。致力于引进四大类项目:一是智能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项目。二是电力电子基础产业项目(主要包括电力电子
3、功率器件、磁性材料)。三是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项目。四是智能电网与新能源相关的控制类产品项目。(三)IT产业标准厂房招商中,突出IT产业的招商,积极引进移动互联网产业链中的关键项目;积极承接珠三角、长三角电子信息类企业的产业转移;积极分析研究已有电子企业形成的产业配套优势,加快三网融合、智能化电子信息产品、移动终端、多媒体内容、电子商务、移动运营商等企业招商。聚合资源,突出电子信息骨干支撑作用,努力培育园区第三大支柱产业。(四)现代服务业1、健康产业。以清泉寺生态区为依托,整合周边近4平方公里土地,积极引进整合湘雅集团、省卫生厅医疗资源,引进内镜微创医院、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康
4、复中心、敬老院、养生地产、健康产业研究院等项目,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将园区建设成为省政府规划的湖南省健康产业集团的核心园区,促进特色现代服务业发展。2、总部经济。着力引进长株潭区域性总部进入园区,着力引进省域范围内的科研院所(技术中心)和电子商务,并引进与总部办公相配套的信息、物流、金融、会计、咨询、法律服务等服务外包企业。3、商业服务。以万家丽中央商务区为核心,引进大型购物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综合体,规划酒店、住宅、商业、写字楼等综合业态,建设高品质的一站式生活中心,通过完善园区商业配套环境,加快“筑城”步伐。二、产业项目准入机制(一)工业项目1、标准厂房。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标准
5、厂房,针对园区内“长沙总部基地”、“长沙国际企业中心”、“雨花总部基地”、“东湖和庭创新城”四大工业标准厂房项目,若意向入驻企业有品牌、有税收、有带动性,且大面积购买或定制,园区将“一事一议”,出台专门政策给予扶持。2、购地企业。需满足“成熟项目、节地模式、新兴产业”三项基本标准:一是年产值≥3亿元、年税收≥1000万元的工业企业,二是容积率≥1.5、亩均投入≥500万元、达产后年产值≥500万元/亩、年税收≥30万元/亩,三是园区支持发展汽车、能源环保、IT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类工业项目从严控制提供土地。3、评价体系。工业类购地项目,将进行“行业竞争力”、“项目财务指标”两大评
6、估,实现“弹性地价”。“行业竞争力”评估,着重评估投资项目是否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主体的实力及行业影响力、产业饱和度。“项目财务指标”评估,即评估该项目投入产出,核心评估税收、就业、综合带动等方面。(二)非工业类项目1、房地产。韶山路中烟国税片区、清泉寺健康产业园、同升湖住宅区是三大核心片区。房地产用地,以市场方式取得,无特殊支持政策。2、商业地产。核心片区是万家丽中央商务区,重点是对购物中心项目进行扶持,重大项目除享受本政策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3、大型产业项目。针对健康产业园等大型产业投资商,采取“一事一议”、国有参股等多种方式,给予扶持。三、奖励扶植办法(一)中介人
7、奖励1、引进标准厂房企业对于成功引荐企业租赁或购买标准厂房的招商中介人,根据实际贡献和项目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2、引进企业总部(1)凡新引进一家世界500强企业中国总部、区域性总部,一次性分别奖励引进主体100万、50万元(引进主体指楼宇业主单位、被引进企业有功人员和引进人,须在区有关部门备案,分别按奖励金额的40%、40%、20%计奖,下同)。(“★”)(2)凡新引进一家国内100强企业总部、区域性总部,一次性分别奖励引进主体50万元、30万元。凡新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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