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刑法毕业论文 刑事司法心理与庭审证据之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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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法学刑法论文题目:刑事司法心理与庭审证据之运用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刑事证据是刑事诉讼的灵魂,没有证据便无法进行刑事诉讼。但是有了刑事证据,如果不懂得如何运用,也无法完成诉讼的任务。因此刑事证据的运用,是刑事司法活动的核心。对于公诉人来说,懂得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是至关重要的。本文试从刑事司法心理的角度,探讨公诉人在法庭上如何运用证据指控犯罪。  一、刑事司法心理和庭审证据运用之关系  1、刑事司法心理的特点刑事司法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刑事司法人

2、员在刑事司法活动过程中实施刑事司法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刑事司法心理因素包括认识、情感、意志、气质、性格、兴趣、需要、动机、理想、信念、世界观、价值观以及心理状态等。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人的理想、信念、世界观、价值观、意志、情感、兴趣、需要和动机。具体来说,刑事司法心理具有如下特点:  首先,刑事司法心理是一种心理现象。心理是人脑的活动,在没有表现为行为之前,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具有内隐性。行为人在实施行为之前,心理就已存在,行为结束后,心理并不一定立即消失,可能继续存在下去,具有相对独立性。因此,心理与行为是不同的,行

3、为必须以言语和动作的形式表现出来,具有外显性,而且行为总是在一定的心理影响和支配下发生,不受心理影响和支配的行为是不存在的。但是心理与行为又具有不可分割性,离开行为,就难以分析人的心理,只有在行为发生之后,才能从这一表现入手,对行为人的心理机制作归因分析。其次,刑事司法心理产生于刑事司法活动过程中。所谓刑事司法活动,是指刑事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审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再次,刑事司法心理是指与刑事司法活动有关的人的心理。在刑事案件中,与刑事司法活动有关的人首先指刑事司法人员,即有侦讯、检察、审判、监

4、管人犯职务的人员。此外还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第四、研究刑事司法心理的目的是提高刑事司法效能。效能是指事物所蕴藏的有利的作用。近年来,随着犯罪心理的变化,犯罪手段日益复杂,犯罪方式更加狡猾和隐蔽,这些情况对公诉人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诉人迫切需要用现代科学知识,包括刑事司法心理学的知识武装自己,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公诉人在刑事司法工作中,通过研究与刑事司法活动有关的人员在刑事司法活动过程中,其心理现象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更好地运用刑事证据,以达到及时、准确地揭露和证实犯罪的目的。 

5、 2、庭审证据运用的特点公诉人在法庭上运用证据证明犯罪事实与在侦查和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情况不一样,其主要特点如下:  首先,法庭上运用证据具有集中性。庭前所有证据运用的成效最终须在法庭上体现。侦查人员、公诉人收集、固定、完善、保全的证据只有在法庭上运用才能最终发挥其定案的作用。庭上运用证据与之前阶段运用证据的区别有:第一,内容不一样。提起公诉时的证据运用仅是公诉证据的运用,而法庭上证据的运用还包括辩护证据的运用和提起公诉后公诉方补充证据的运用,也即证据运用不限于提起公诉时所掌握的证据;第二,目的不一样。提起公诉时的证据运用是确

6、定公诉指控主张,其重心在于运用证据的结果,即运用当时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情节,认定案件事实的性质。而法庭上支持公诉时的证据运用的目的在于支持公诉主张,其重心在于运用证据的过程;第三,提起公诉时证据运用所确定的公诉主张与法庭上支持公诉时的公诉指控不一定完全一致。公诉人在法庭上可以根据公诉后的证据运用情况适当改变公诉指控的内容,也可在庭审过程中根据辩护证据适当改变公诉主张。  其次,法庭上运用证据具有终极性。公诉人在庭上运用证据的水平和质量直接影响案件的最终处理。所有的证据必须经法庭质证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收集

7、的证据如果因公诉人的疏漏或举证水平不高,未能在法庭上展示或未能充分展示给法庭,这些证据将无法发挥其定案的证明作用。因此,公诉人在法庭上运用证据的效果直接影响法庭对案件的处理。公诉人运用证据效果好,指控有力,证据确凿,将有助于合议庭及时下定定案的决心;相反,公诉人在法庭上运用证据效果差,使法庭无法从整体上、从根本上把握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便无法果断定案。庭审方式改革后,公诉机关在开庭前只移送主要证据,大量的证据在开庭审理前合议庭并没有掌握,合议庭对整个案件的掌握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控辩双方在法庭上运用证据的情况。因此,公诉人在法庭

8、上运用证据的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诉能否成功。  再次,法庭上运用证据具有程序性。根据刑诉法规定,法庭上运用证据遵循如下程序:第一是举证,将所有支持公诉主张的证据向法庭展示;第二是质证,包括对辩护证据的质证和接受辩护方对公诉证据的质证;第三是证据分析,对控辩双方所出示的证据状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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