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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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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机机房防雷设计规范 篇一:计算机机房防雷设计规范 计算机机房防雷设计规范》GB50174-93 第一章总则 第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
2、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三章环境条件 第二节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 第条
3、主机房内的噪声,在计算机系统停机条件下,在主操作员位置测量应小于68dB (A)。 第条主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为~1,000MHz时,不应大于126dB。 第条主机房内磁场干扰环境场强不应大于800A/m。 第条在计算机系统停机条件下主机房地板表面垂直及水平向的振动加速度值,不应大于500mm/s2。 第条主机房地面及工作台面的静电泄漏电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的规定。 第条主机房内绝缘体的静电电位不应大于1kV。 第六章电气技术 第一节供配电 第条电子计
4、算机机房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频率50Hz、电压220/380VTN-S或TN-C-S系统。 电子计算机主机电源系统应按设备的要求确定。 第条单相负荷应均匀地分配在三相线路上,并应使三相负荷不平衡度小于20%。 第条电子计算机电源设备应靠近主机房设备。 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电源进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采取防雷措施。电子计算机机房电源应采用地下电缆进线。当不得不采用架空进线时,在低压架空电源进线处或专用电力变压器低压配电母线处,应装设低压避雷器。 第条主机房内应分别设置维修和测试用电源插座,两者应有明
5、显区别标志。测试用电源插座应由计算机主机电源系统供电。其它房间内应适当设置维修用电源插座。 第条主机房内活动地板下部的低压配电线路宜采用铜芯屏蔽导线或铜芯屏蔽电缆。 第条活动地板下部的电源线应尽可能远离计算机信号线,并避免并排敷设.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相应的屏蔽措施。 第三节静电防护 第条基本工作间不用活动地板时,可铺设导静电地面,导静电地面可采用导电胶与建筑地面粘牢,导静电地面的体积电阻率均应为×107~×1010Ω·cm,其导电性能应长期稳定,且不易发尘。 第条主机房内采用的活动地板可由钢、铝或其它阻
6、燃性材料制成。活动地板表面应是导静电的,严禁暴露金属部分。单元活动地板的系统电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的规定。 第条主机房内的工作台面及坐椅垫套材料应是导静电的,其体积电阻率应为×107~×1010Ω·cm。 第条主机房内的导体必须与大地作可靠的联接,不得有对地绝缘的孤立导体。 第条导静电地面、活动地板、工作台面和坐椅垫套必须进行静电接地。 第条静电接地的连接线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化学稳定性.导静电地面和台面采用导电胶与接地导体粘接时,其接触面积不宜小于10cm2。 第条
7、静电接地可以经限流电阻及自己的连接线与接地装置相连,限流电阻的阻值宜为1MΩ。 第四节接地 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接地装置的设置应满足人身的安全及电子计算机正常运行和系统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应采用下列四种接地方式: 一、交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二、安全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三、直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应按计算机系统具体要求确定; 四、防雷接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执行。 第条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直流工作接地、防防雷接地等四种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
8、置,其接地电阻按其中最小值确定;若防雷接地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其余三种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其中最小值,并应按现行国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要求采取防止反击措施。 第条对直流工作接地有特殊要求需单独设置接地装置的电子计算机系统,其接地电阻值及与其它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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