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贵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ID:17500577

大小:24.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9-02

贵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_第1页
贵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_第2页
贵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_第3页
贵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_第4页
资源描述:

《贵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贵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贵阳市人民政府(颁布单位)20100422(颁布时间)20100601(实施时间)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文号)贵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设置和条件第三章 推荐、评审和授予第四章 罚则第五章 附则《贵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已经2010年4月12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调动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加速本市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贵阳市科学技术奖,包括市最高科技创新奖、市科技进步奖、市科技成果转化奖。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市科学技术奖是指市人民政府为奖励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科学技术活动,为本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而设立的奖项。第四条 贵阳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授予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预。第五条 市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贵阳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管理工作和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第六条 设立由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的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负责

3、贵阳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日常工作。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由市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七条 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实行公示和异议制度。第八条 社会力量设立面向全市内跨地区的科学技术奖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市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报国家、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备案。第二章 设置和条件第九条 市最高科技创新奖授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学技术工作者或组织。(一)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产业化中取得特别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二)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在科学技术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在省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市最高科技创新奖不分等级,每年授予一项。第十条 市科技进步奖授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民或组织:(一)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系统等方面做出重大技术发明的;(二)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或有创新方法的;(三)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实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的;(四)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其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有较大创新,工程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五)在实施

5、社会公益项目中,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的。前款第四项重大工程类奖项仅授予组织。市科技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每年奖励总数不超过40项。第十一条 市科技成果转化奖授予在市内进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公民和组织。市科技成果转化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2个等级。每年奖励总数不超过10项。第三章 推荐、评审和授予第十二条 市科学技术奖每年推荐、评审和授予一次。第十三条 市科学技术奖候选对象由下列单位或专家推荐:(一)区、市、县人民政府科学

6、技术行政主管部门;(二)市级有关部门;(三)经市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或科学技术专家。第十四条 推荐单位或个人应按择优的原则推荐市科学技术奖,由推荐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书,并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第十五条 市科学技术奖由市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媒体上公示。市科学技术奖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市最高科技创新奖奖金金额每项为50万元;市科技进步奖奖金金额为: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3万元;市科技成果转化奖奖金金额为:一等奖6万元,二等奖4万元。第十六条 市科学技术

7、奖励经费、评奖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第十七条 市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员,其事迹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第四章 罚则第十八条 剽窃、侵夺他人科学技术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贵阳市科学技术奖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奖励,收回证书,追回奖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 推荐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贵阳市科学技术奖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条 参与贵阳市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的有

8、关工作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对已经获得市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不再重复授奖。第二十二条 市科学技术行政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