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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3
《法学刑法毕业论文 公司、企业“内部人犯罪”问题初探》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法学刑法论文题目:公司、企业“内部人犯罪”问题初探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公司、企业的“内部人失控”现象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但是,在刑事法学领域由此导致的“内部人犯罪”问题却并没有引起人们太多的关注。通过分析“内部人犯罪”的法律特征和比较外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应该对我国的刑事立法进行完善。 [关键词]内部人失控,经济犯罪,刑事责任,立法完善 “内部人失控”是近年来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热点问题。尽管这一问题在经
2、济学、管理学乃至经济法学领域已有比较深入的研究,但在刑事法领域却并没有引起人们太多的关注。而事实上,内部人失控问题不仅容易造成公司、企业所有者资产流失,损害投资者利益,而且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安全也会造成严重的危害。刑法作为保障其他一切法律得以实施的制裁力量,当某类行为发展到严重危害社会普遍利益时,就有必要将其纳入视野,对其作出相应的评价。本文拟从犯罪学的角度出发,并结合分析我国现行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内部人失控而导致的犯罪问题进行必要的探讨,以达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内部人犯罪”的原因简析——从犯罪学的角度审视 若单纯从刑
3、法学的角度来看,尚不足以发现公司、企业的“内部人犯罪”问题,因为刑法规范并没有对此问题进行单独区分。但是如果从犯罪学的角度来看,公司、企业“内部人犯罪”现象能够成为问题,因为犯罪学是以犯罪原因、犯罪规律以及如何预防犯罪为研究对象,更侧重于从社会学、经济学以及心理学等视角对犯罪现象进行研究。公司、企业“内部人犯罪”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就要求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对其原因进行分析,以提出有的放矢之对策。 “内部人控制”是以日本学者青木昌彦为首的一些经济学家们在分析前苏联和东欧的激进改革时提出的一个命题,是指“从前的国有企业的经理
4、和工人在企业公司化的过程中获得相当大一部分控制权的现象,是由传统的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过程中产生的”。[1]而如今我们所说的“内部人控制”通常是泛指企业的非财产所有者包括经营者、管理者以及主管部门等获得与其剩余索取权不相称的剩余控制权,以至于企业的权利制衡关系被扭曲的状态。按照现代企业理论,为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经营者与所有者有必要进行分离。但是,当所有者与经营者信息不对称,出现“所有者缺位”时,由于二者之间存在着效用差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就极易落入经营管理者(即内部人)手中,从而引发道德风险,企业内部人就会以牺牲资本所有
5、者的利益为代价来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出现所谓的“工资侵蚀利润”的现象。[2]如果内部人控制权肆意扩张,打破了企业权力的制衡关系时,就会出现我们常说的“内部人失控”,进而产生一系列弊端:比如过分的在职消费、信息披露不规范、短期行为、过度投资、转移企业资产、侵蚀小股东利益等等。而这种现象在上市公司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因为上市公司的股权分散,中小股东行使监督权的成本过高,经理层听命于大股东,中小股东的利益被忽视成为常态。 “内部人控制”现象在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而国有上市公司中这种现象又比非国有上市公司中严重得多。因为在国有上市公司
6、中,国有股“一股独大”,对公司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而国家作为抽象主体,自身是难以行使具体的经营管理职能的,所以总会委托一定的代表来行使控制权,这些代表就是国有上市公司的经理层。当经理层自身的利益取向与国家利益发生背离时,加之企业自身的监督机制(如监事会)运行不顺畅,非国有资本对“所有者缺位”问题修复作用又极为有限,所以很容易形成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①公司的经理层既可以作为国家的代表不理会中小股东的意见,又可以作为内部人不理会国家这个大股东的意见,从而既可能损害小股东的利益,又可能损害国家的利益。而在非国有上市公司中,由于经理人
7、员可能本身就拥有公司较多的股份(甚至有些还处于控股地位),其拥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与其掌握的剩余控制权或剩余索取权在比例上的协调度较之国有上市公司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又由于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必须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前提,因此不容易出现“所有者缺位”现象,其所产生的内部人控制多是法律上的控制,但也常常会出现侵蚀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由此可见,无论是国有上市公司还是非国有上市公司,都普遍存在着“内部人控制”现象,只是国有上市公司中的这种现象更为严重,所以有必要将二者联系起来一并考察。 依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经验,从实行单层治理结构来看,对上市
8、公司至少存在五层监管:第一层是董事会,第二层是证券市场的参与者,第三层是媒体,第四层是行政监管,第五层是法庭诉讼。[3]毫无疑问,在上述五层监管体制中,法庭诉讼的监管力度最为严厉,而法庭诉讼既包括民事诉讼又包括刑事制裁,因此一些发达国家都在刑法典中或者通过制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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