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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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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儿正常的视力标准 弱视是视觉发育期间,由于视觉剥夺和/或双眼异常相互作用所引起的视觉细胞的有效刺激不足,从而造成单侧或双侧矫正视力低于同龄正常儿童,一般眼科检查未见黄斑中心凹异常。有些病例经过适当治疗是可以痊愈的。在青少年人群中的弱视的患病率为2%-4%。 人类的视觉有一个逐渐形成、完善、巩固的过程,这个过程为视觉功能发育过程,同时也伴有某种程度的结构完善。出生后与全身其他系统及器官一样,视觉系统的功能也不健全,在由不健全到健全之间存在一个功能发育阶段。在这个发育过程中需要有正常的眼部结构为基础,也需要适宜的视觉刺激,需要视觉系统恰当地行
2、使功能以获得充分的训练。 为确定一位儿童视力是否发育正常首先应当知道不同年龄阶段正常的视力范围。根据应用不同方法(OKN,VEP,PL)测定乳幼儿视力所发表的文献报告,大多数专家认为新生儿及生后一个月的幼儿视力为光觉~眼前手动,2个月的视力为眼前手动~,3个月视力~,4个月视力为~,6个月视力为~,8个月为,1岁为~,2岁为~,3岁时可能达到左右。但同时也有研究指出视觉发育是有差异的,有人早些,有人晚些,但多数学者认为6岁以后(甚至10岁)方可发育成正常成人视觉。 幼儿视功能于6岁前尚未发育成熟,视功能尚不健全,尚不巩固,这是一个可塑易变的
3、阶段,一切妨碍视觉刺激的因素都可以阻断视功能的发育,使视功能发育停止、发育延迟,发育不足或功能障碍,从而形成弱视。 弱视是一种可治疗的视觉缺陷疾病。幼儿时可通过视力检测发现,如发现早,治疗及时可以痊愈。弱视通常分为斜视性弱视、屈光性弱视和形觉剥夺性弱视。视觉检查是发现弱视和斜视的重要途径,一般可通过对光反射、红光反射、瞳孔检测、眼底检查、交替遮盖试验和优先观看法等来了解出生后数月至3岁的幼儿的视觉功能情况,而3岁后则可行视力检查。早期发现弱视和斜视是弱视治疗的关键,若能在5岁前开始治疗效果最好,但由于弱视常常被发现得太晚而影响疗效。 治疗方
4、法: 1对于伴有屈光不正的弱视患者,首先应配戴眼镜矫正。 2对于双眼视力或双眼矫正视力存在差异的弱视患者应行遮盖治疗或压抑治疗。 3对于弱视眼为中心注视的患者,遮盖或压抑健眼的同时弱视眼可行精细目力训练或视刺激疗法。 4对于弱视眼为旁中心注视者可行红色滤光片疗法。(实习编辑:雷雨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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