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1)

关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1)

ID:17433264

大小:40.08 KB

页数:25页

时间:2018-08-31

关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1)_第1页
关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1)_第2页
关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1)_第3页
关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1)_第4页
关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1)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关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1)编辑。【内容提要】现行《行政诉讼法》已远不能适应现实需要,其修改悲势在必行。《行政诉讼法》的修订目标是枸解决行政诉讼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实现人叽权公约的承诺、满足入世的要求及扩充行屑政诉讼的功能。在具体制度上,应从诉讼囝类型、受案范围、审级制度、当事人制度昴、审理程序、庭审方式、审理标准、证据摹规则至判决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修改。此箜外,对《行政诉讼法》的修订还需要关注悼制度的外围环境和配套制度的建立健全。1989年《行政诉讼法》的制定是我国臭民主进程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但行政诉讼┙制度并非源自我国本土文化,而是对西方令制度的移植,因此在《行政诉讼法

2、》实施乙的十多年中,遭遇了比其他法律更为严重缮的问题。这里既有《行政诉讼法》条文之封外的制度、文化原因;也有《行政诉讼法》自身规定的不足。随着我国的入世,《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欠缺愈加突出,因此板,对《行政诉讼法》的修订已势在必行。裱《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是一庞大工程,需豳要全方位的研究论证。本文将从《行政诉癍讼法》修订的目标、行政诉讼具体制度的完善以及《行政诉讼法》修订要注意的问珀题等方面进行探讨。一、《行政诉讼法町》的修订目标按照什么思路来修订《行鲆25/25政诉讼法》,直接影响到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行政诉讼法》的修订目标既不能股过于理想,也不能太迁就现实。目标过高馊

3、,难于实现;目标太低,将失去修订的意义。我们认为,《行政诉讼法》的修订至掬少要实现以下四个目标:1.解决行政酾诉讼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现行《行政诉讼砭法》存在许多问题。如受案范围方面,不伍仅受案范围过窄,而且法律规定不清晰。诉《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络具有可诉性,但究竟何为具体行政行为,眭没有界定。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的司泯法解释中拓展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韶仍有许多模糊地方,如事实行为是否可诉哧,证明行为是否可诉,纯程序性的行为是蹈否可诉等,都不十分清楚。实践中,由于趺法律规定的局限,导致大量行政争议案件胨无法进入行政诉讼程序,行政诉讼制度的缴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

4、。再如行政诉讼中的为原告资格,审查标准,裁判制度等都有许耖多不足。另外,现行的行政诉讼仅限于对国家行政的监督,而将其他的公共行政排森除在监督之外,这一范围的局限也值得人履们检讨。修订《行政诉讼法》,就是要噤解决行政诉讼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当蒇然,这些问题不仅源于法律规定的不完善祛,还有许多法律条文之外的原因。但凡是匈通过立法能解决的,要尽可能在修订法律条文时解决。25/252.实现人权公约的承诺中国签署的两个人权公约——《公民权利勺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孬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缔约国应保障个人的生命权、人身自由权、迁徙选择住烯所权、自决权、工作权、受教育

5、权等。而我国现行行政诉讼主要限于对人身权和财醑产权的保护,行政诉讼对其他权利的保护毕有很大局限。有权利必有救济,中国保障踞人权的措施应在司法救济途径中体现,凡砜是法律法规和签署的国际公约中规定的权萑利,都属于行政诉讼的保护范围。因此,へ《行政诉讼法》的修订要尽可能符合人权璩公约的承诺。3.满足入世的要求《夂中国入世议定书》中对司法审查制度的承求诺与《行政诉讼法》的修订直接相关。其趼承诺主要包括以下几项:第一,受到司法审查的行政行为是指执行涉及WTO事项泽的法律、法规、有普遍约束力的司法判决莨和行政决定的全部行政行为;第二,受司间法审查的行政行为种类包括进出口许可证热、审批和

6、配额的获得和发放,以及任何在里WTO协定范围内的其他措施;第三,执垮行知识产权协定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行政行为也属于司法审查的范围;第四,审查程序应当包括给予当事人最后上诉至司法樨机构的机会,即司法最终原则;第五,受膺到被复审的任何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者呜25/25企业有权提起上诉;第六,审查机构独立灭于行政机关,且成员国可以通过其本国政啥府直接在WTO争端解决机构寻求救济。汽我国政府承诺的以上六项内容,影响行永政诉讼以下几方面具体制度的修正:第一,受案范围。我国承诺的受案范围包括部分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行为和贸易保护叭行为等。我国目前司法审查范围远远小于谦承诺范围。一些

7、单行法律法规已相应作出蹊扩大司法审查范围的修改,《行政诉讼法芝》也应扩大受案范围。第二,原告资格。媲中国承诺的原告资格包括受到行政行为影杷响的个人或企业。我国现行法律关于原告澈资格的规定是法律上有利害关系,包括行侧政行为指向的对象,以及通过《若干解释氛》列举了行政行为可能影响相对人权益的罅几种情形。此种规定小于承诺的范围,对斥此《行政诉讼法》应作出放宽原告资格的吡修改。第三,审查标准。WTO规则将司腔法审查称为“上诉”或“复审”,意味着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审查不同于民事诉讼的凿初审[1]。法院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