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7432921
大小:63.0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08-31
《2011年万国司考真题解析班理论法学陈璐琼提纲》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华夏考资www.hx600.com祝您高分通过司法考试!2011年万国真题解析班理论法学陈璐琼提纲2010年理论法学真题一、单项选择题。1.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灵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司法机关必须“严格公正司法”。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和要求? A.司法机关必须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结合,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B.司法机关必须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坚持公正与效率兼顾 C.司法机关为了保障判决有效执行,应对当事人实行“一站式服务”,即谁立案谁审判谁执行 D.司法机关为
2、了加强审判监督,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旁听重大疑难案件审判2.为了落实司法便民,检察院开设了网上举报、申诉和信息查询系统,法院实现网上预约立案和电子签章,公民对国家机关实行网上监督收效明显。关于网络技术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落实要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相结合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落实也体现于对网络依法进行管理 C.司法机关是否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其衡量的根本指标即是否采用现代科技手段 D.司法机关采用网络技术落实司法便民,是在工作中做到执法为民的具体表现3.社会
3、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华夏考资网电话13681287862QQ:475127838华夏考资www.hx600.com祝您高分通过司法考试! B.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 C.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 D.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4.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4、 A.执法为民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 B.执法为民强调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C.执法为民表明执法机关存在的目的在于合法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D.执法为民说明执法活动以“及时”、“高效”作为最根本的出发点5.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其特征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在强调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应遵守一定的原则,与立法没有直接关系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和坚持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 D.
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法治建设根本目标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6.法律格言说:“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关于这句法律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知道法律的人不享有权利 B.任何人只要知道自己的权利,就等于知道整个法律体系 C.权利人所拥有的权利,既是事实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D.权利构成法律上所规定的一切内容,在此意义上,权利即法律,法律亦权利7华夏考资网电话13681287862QQ:475127838华夏考资www.hx600.com祝您高分通过司法考试!.张女穿行马路时遇车祸,致两颗门
6、牙缺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负全责。张女因无法与肇事司机达成赔偿协议,遂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司机虽赔偿3,000元安装假牙,但假牙影响接吻,故司机还应就她的“接吻权”受到损害予以赔偿。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女与司机不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B.张女主张的“接吻权”属于法定权利 C.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D.司机赔偿3,000元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8.我国某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该省的《食品卫生条例》,关于该地方性法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该法规所规定的内
7、容主要属于行政法部门 B.该法规属于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可直接适用 C.该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应由该省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 D.该法规虽仅在该省范围适用,但从效力上看具有普遍性9.谢某、阮某与曾某在曾某经营的“皇太极”酒吧喝酒,离开时谢某从楼梯摔下,被扶起后要求在酒吧休息,第二天被发现已死亡。经鉴定,谢某系“醉酒后猝死”。该案审理中,合议庭对“餐饮经营者对醉酒者是否负有义务”产生争议。刘法官认为,我国相关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判例,餐饮经营者负有确保醉酒顾客安全的义务,认定曾某负赔偿责任
8、符合法律保护弱者的立法潮流。依据法学原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刘法官的解释属于我国正式法律解释体制中的司法解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