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7411826
大小:1.01 MB
页数:52页
时间:2018-08-31
《淮上区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淮上区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6-2020)蚌埠市淮上区环境保护局二零一七年五月33目录1.总论31.1规划背景31.2指导思想31.3规划原则41.4时限与范围51.5规划依据51.6目标与指标82.淮上区概况112.1自然环境112.2社会环境132.3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园区规划163.现状调查与分析223.1水环境现状与分析223.2大气环境现状与分析283.3声环境现状与评价323.4固体废弃物323.5农村环境-34-4.主要任务-35-4.1水环境综合整治-35-4.2大气环境综合整治-37-4.3
2、噪声污染防治-39-4.4固体废弃物综合整治-40-5.重点工程-41-5.1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工程-41-5.2农村生活污染源治理工程-41-335.3工业企业污水治理工程-42-5.4农业污染源治理工程-44-6.保障措施-45-6.1完善体制机制-45-6.2健全政策法规-45-6.3完善投入机制-45-6.4加强科技支撑-45-6.5加强组织领导-46-附表-47-331.总论1.1规划背景良好的城乡环境,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托,是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现阶段,城乡环境是广大
3、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城乡环境领域内亟待治理的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我区经济社会持续与健康发展的不利因素。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仅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惠民工程,是创造发展优势、增强竞争实力的环境工程,是完善城镇功能、塑造品牌形象的管理工程,也是坚持执政为民、检验干部队伍的作风工程,是关系到淮上区的长远发展、目前必须给予高度重视的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站在新起点,展望新征程,淮上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拥河发展”战略和“三区”发展定位
4、,按照“南优、北联、东进、西强”的城市空间规划布局,大力实施“1135”工程,确保完成“三突破两提升一进位”年度目标,主要经济指标力争再次实现3年翻一番,5年翻两番,努力打造淮上经济升级版,成为蚌埠跨越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并在努力发展经济的同时,结合“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等上位规划,进行淮上区环境综合治理规划。1.2指导思想33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冲刺蚌埠第一方阵”为总目标,坚持创新发展、
5、绿色发展、协调发展、共享发展和开放发展,坚持工业和商贸物流业双轮驱动、融合发展。大力推动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把淮上区打造成为新型工业集聚区、商贸物流核心区、综合实力最强区、宜居宜业新城区。“十三五”期间,淮上区环保工作以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及生态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奋力构建人文淮上、生态淮上。1.1规划原则一、坚持综合性原则综合考虑工业、农业、城乡生活等多方面因素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基于环境综合整治的多部门特征采取多种措施对工
6、业、农业及城乡生活污染源进行控制。二、坚持前瞻性原则规划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十二五”及“十三五”城市总体规划,预测未来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及其可能导致的生态环境问题,通过“综合规划、分期实施”的方式进行污染防治工程的建设,体现规划的长效性与前瞻性。三、坚持可操作性原则规划以污染减排为切入点,深化点源污染治理,采用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方式,针对区域污染源及污染物特点,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环境整治方案。331.1时限与范围1.1.1规划时限规划时限:2016年~202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
7、。1.1.2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淮上区所辖区域,总面积412km2。规划范围:淮上区城区(明珠社区、淮滨社区)及镇区(曹老集镇、沫河口镇、吴小街镇、小蚌埠镇、梅桥镇)。1.2规划依据1.2.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中华人
8、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1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1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33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2、《安徽省环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