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指南之五:进出口涉税事项

办税指南之五:进出口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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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税指南之五:进出口涉税事项一、出口退税登记出口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1、审批机构颁发的批准文件证书及复印件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及复印件(小规模纳税人除外)5、主管海关核发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复印件6、《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一式二份7、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在发生第一笔委托出口业务之前,持代理出口协议和上述2、3、4、6项资料向主管退税机关办理临时出口退税登记。注:国税函[2004]955号: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按《外贸法》和《对外贸易经

2、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应在30日内持已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帐户号码和海关进出口企业代码等文件,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格式见附件,由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印制),到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后出口的货物可按规定办理退(免)税。本办法实施前已办理出口退税登记证,且在原核准经营范围内从事进出口经营活动的对外贸易经营者,不再办理退税认定手续;对外贸易经营者如超出原核准经营范围从事进出口经营活动的,仍需按本办法办理退税认定

3、手续。对外贸易经营者如发生撤并、变更情况,应于备案登记撤并、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或变更退税认定手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中有关出口退税登记的规定停止执行。二、出口退税预申报出口企业应提供出口退税申报软盘三、出口退税审核按“免、抵、退”税办法办理退税的生产型出口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内,持下列资料向主管国税机关征收部门办理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完税凭证复印件2、当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表》)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明

4、细表》3、当期退税部门确认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生产企业持下列资料到退税部门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手续: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单证齐全)正式申报表》2、《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3、《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4、《出口退税出口凭证申报登录表》。5、与原始单证内容顺序一致的电子申报软盘6、装订成册的原始凭证:(1)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或中远期收汇证明,(2)、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专用联),(3)《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及《代理出口协议》,(4)注明登记出口销售怅时间、金额的出口销售发票,(5)视同自产货物出口的生产

5、企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7、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进口料件购进免抵退税抵减情况说明8、出口退税预审疑点说明外(工)贸出口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1、注明登记出口销售帐时间、金额的出口销售发票2、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专用联)3、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4、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5、与原始单证内容顺序一致的电子申报软盘6、《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7、《进货凭证登录表》、《出口凭证登录表》、《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8、换汇成本异常说明及出口退税预审疑点说明四、开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生产出口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1、《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及复印件2、进口料件进口报关单原

6、件3、进口料件申报明细数据软盘4、《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表格5、《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五、开具《外贸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外工贸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1、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复印件2、《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及复印件3、进口料件的进口报关单原件4、《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六、开具《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办理来料加工业务免税证明的出口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1、来料加工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及复印件2、《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及复印件3、出口收汇核销单原件4、出口发票、加工企业开具的普通发票5、来料加工免税证明七、开具《代理出口证明》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出口企业应提

7、供下列资料:1、代理出口协议及复印件2、办理出口货物报关单及复印件3、如果协议约定由受托方结汇的,必须提供外汇管理局已核销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及复印件4、外销出口发票5、委托方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八、补办《外汇核销单证明》补办外汇核销单证明的出口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2、出口发票3、申请报告九、关于申请开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的报告补办报关单证明的出口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1、纳税人关于申请开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告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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