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稀有金属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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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风险控制制度天津稀有金属交易市场市场风险控制制度2008/1/23天津稀有金属交易市场

2、5/5市场风险控制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保证金制度3第三章涨跌幅限制3第四章代理转让电子合同4第五章限制订量4第六章附则5天津稀有金属交易市场

3、5/5市场风险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易风险管理,维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天津稀有金属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交易的正常进行,根据天津稀有金属交易市场《交易规则》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为了确保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行,通过实行保证金制度、涨跌幅限制、代理转让电子合同、限制订量等措施,来防范和控制交易市场及交易商的

4、风险。第三条交易市场员工和交易商必须遵守本制度。第二章保证金制度第四条保证金是订立电子合同时,对电子合同买卖双方所要求的最低预付资金限额,金额的高低是根据市场风险和合同价格决定的。订单交易的保证金为成交货款的20%。第五条为防范和控制市场及交易商的资金风险,市场有权根据某一电子交易合同或某一交易席位的异常交易情况,单个或集体对参与交易的交易商提高电子交易合同的预付款标准和仓单保证金标准。第六条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市场可要求交易商增加保证金或付足货款金额:(一)临近交收期时(一般进入交收日开始);(二)连续达到涨跌幅限制,或涨跌幅累计达到一定水平时;(三)遇国家

5、法定长假时;(四)市场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增大时;(五)市场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市场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调整幅度,并以公告形式发布告知交易商。第七条市场可根据稀有金属品种在运行的不同阶段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第八条当某一稀有金属品种达到应调整保证金标准时,市场将在新标准执行的前一工作日结算时,对该品种的所有未转让电子合同按新的保证金标准进行结算;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补足。第九条在进入交收月份后,卖方可用标准货物仓单作为与其持有数量相同的电子合同的履约保证,其持有的电子合同对应的保证金不再收取。第三章涨跌幅限制第十条为保障市场稳定和防范交易

6、风险,市场天津稀有金属交易市场

7、5/5市场风险控制制度通过网络电子交易系统设置报价涨跌幅限制。涨跌限幅为上一交易日该电子交易合同结算价的±10%。市场有权根据市场运行情况随时调整涨跌限幅或者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稳定市场交易秩序。第一章代理转让电子合同第一条为控制市场风险,必要时市场将实施代理转让电子合同。第二条当交易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市场有权对其持有的电子合同实施代理转让:(一)交易商在规定时间内未补足交易保证金最低余额;(二)因违规受到市场代理转让电子合同处罚的;(三)根据市场的紧急措施应予代理转让合同的;(四)其他应予代理转让合同的。第三条代理转让电子

8、合同的执行原则:(一)因保证金不足而代理转让电子合同的先由交易商自己执行,若时限内交易商未执行完毕,则由市场代理执行。在保证金补足前,禁止相关交易商开立新的电子合同。(二)因违规或紧急措施要进行代理转让的电子合同,代理转让的电子合同数目由市场根据涉及交易商的具体情况确定。第四条代理转让电子合同的执行(一)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市场根据交易商的成交电子交易合同,结算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等,对应收应付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交易商的当日资金余额。结算数据显示交易商席位当日资金余额小于零时,其结算结果即为交易市场向交易商发出的催款通知,交易商应在下一交易日

9、开市前补足资金;(二)交易商如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补足资金,应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后30分钟内转让其所持的合同,否则交易市场于30分钟后,以市价的形式代为转让其所持的任何合同,直至可用资金大于零。(三)如果交易市场做出代为转让指令,交易市场有价无市不能转让,使其交易保证金不足所持仓单全额货款的15%时,即证明该交易商无履约能力,当日闭市结算后,交易市场有权按照当日结算价,选择订货亏损一方所持的任何合同与该品种获利最大一方的合同进行对冲,在同一价格上按照该品种合同成交时间在前先予对冲的原则执行,直至亏损一方的可用资金大于零。代理转让电子合同的价格通过市场交易形成

10、。第五条任何形式代理转让电子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交易商承担。第六条若在交易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市场有权中断交易或者提前休市以维系市场的稳定和保障交易商的权益。天津稀有金属交易市场

11、5/5市场风险控制制度第一章限制订量第一条为确保市场的正常交易和稳健运行,通过实行以下措施防范和控制市场及交易商的风险:(一)每笔指令最大买卖量限制为5000批(二)每交易帐号最大订货量不得超过单个品种订货量的30%(三)某交易品种或某电子交易合同市场订货总量限制措施(四)每交易帐号某交易品种某电子交易合同订货量限制措施市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一限制的数量规定。第二条当订货总量超

12、过同期社会稀有金属流通总量时,交易商不得新订立电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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