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审计会计研究毕业论文 关于完善保险会计确认基础的思考

会计审计会计研究毕业论文 关于完善保险会计确认基础的思考

ID:1735070

大小:32.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7-11-13

会计审计会计研究毕业论文 关于完善保险会计确认基础的思考_第1页
会计审计会计研究毕业论文 关于完善保险会计确认基础的思考_第2页
会计审计会计研究毕业论文 关于完善保险会计确认基础的思考_第3页
会计审计会计研究毕业论文 关于完善保险会计确认基础的思考_第4页
会计审计会计研究毕业论文 关于完善保险会计确认基础的思考_第5页
资源描述:

《会计审计会计研究毕业论文 关于完善保险会计确认基础的思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会计审计会计研究论文题目:关于完善保险会计确认基础的思考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长期以来,权责发生制在会计核算中的地位已为人们所公认,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再次将其成为财务会计的原则之一。权责发生制基于“会计分期”的基本假设,以“应收应付”为标准确认各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使收支相互配比,致使期间损益获得合理的计算。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是“收付实现制”,它以款项是否收付即“实收实付”为标准来

2、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它强调的是一种事实,体现了现金流量的如实计量。对保险公司这样一个特殊行业,究竟采用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是值得商讨的一个问题。本文通过对保险会计确认基础的比较分析,试图在它们之间寻找一个最佳适度点。  一、权责发生制在保险会计中的局限性  1.权责发生制与保险的谨慎性存在着两则必反。  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其经营对象的风险性,保险成本未来的不确定性以及保险责任的连续性等经营特性,与经营环境的融合和交织,使保险公司经营较之一般企业经营更具风险,加之保险公司涉及广大

3、的公众利益,其业务对象具有广泛的社会性,这从而也就决定了保险行业在处理会计信息方法上必须更加稳健保守。过去,由于保险公司更多地考虑了权责发生制原则,忽视了谨慎性原则,造成了保险经营的不稳定性和为数不少的不良资产。比如前几年比较突出的应收保费问题一直是保险公司老大难问题。由于“三角债”因素及其自身存在的不流动性,应收保费居高不下,长期挂账不仅使保险公司失去了投资机会,减少了投资收益,带来机会成本,而且应收保费按照权责发生制作为保费收入入账后,保险责任开始生效,由于保费未到账,而保险事故发生时客户又要

4、求赔偿,容易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而且,按照目前法律判决大多案例,无论是客户未缴费,还是款项被代理人挪用,保险公司一般都败诉。这样势必引发信用差的客户钻空子,恶意拖欠保费,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加大;分保方面,在法定分保情况下对于未收到的保费,公司仍需垫付一定比例的分保费用;税收方面,公司还要支付营业税及附加和所得税,而且现实的保险行业高税率对公司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所以这几年许多公司干脆另避蹊径,采取长期不入账或少入账的办法,这显然又违反了权责发生制,而且容易造成业务员催收未出险的到期的或临近到期的

5、保险单的保费不交公司而入私囊或和保户私分。还有应收利息问题,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拆出资金、保户质押贷款、存款、贷款、保户储金等期末都应计算应收利息,确认为利息收入,而且对于逾期贷款,原制度规定逾期(含展期)未满一年,按规定计算应收利息并纳入当期损益。应收利息尚未收回而作为利息收入入账后,这必然使保险公司形成虚假收入和虚假利润,最终以实收资本或侵蚀保户利益垫交国家税收,挂账的利息越滚越大,它所带来的后果不仅仅是简单的寅吃卯粮,而且已构成潜在的威胁,加大了金融风险。  2.权责发生制忽略了现金流量在保

6、险经营中的重要性。  保险经营的对象不是商品,而是保单,保单一经签发就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或保险期满,保险公司负有赔偿或给付的义务。因此,保险业务实质上是对保险契约承担的一种将来偿付责任。对于保险行业,负债项目较一般会计重要,而负债中占比例最大的是各种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费而建立起来的各种责任准备金,不是盈利,而是对被保险人的一种负债,是要随时支付的。保险经营作为一种负债经营,其首要任务就是要确保足够的现金来满足偿付能力的需要。因此,现金流量在保险行业中具有至

7、尊的地位。而权责发生制由于在计量过程中运用了应计、递延、摊销和分配等一系列体现人为因素的会计行为,使得利润也最终成为受制于理念的计量结果,它可能是观念上的利润而非现实的利润。虽然某些公司账面利润很高,但有可能因缺乏足够的现金而产生赔付危机,导致大规模退保、挤兑,严重的会影响公司的生存,甚至导致破产。比如,这几年,日本先后破产了明治生命、东邦生命、第一生命等六家保险公司就是很好的例证。这些公司由于盲目追求业务规模,大量销售具有“还本性”的储蓄型商品,在保险公司经营“繁荣”的同时,现金的流动性减弱,隐

8、藏财务风险,最后在亚洲金融风暴的冲击中受利差损的拖累而导致破产。  3.权责发生制下对于保费收入的确认与保险合同条款不相匹配。  对于保费收入,按照新制度的规定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第二,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  第三,与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从第一个条件可以看出,保费收入的确认是以“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而不是以“实际收到保费”为依据,从理论上看来,它是权责发生制,但从保险合同条款来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