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审计会计理论毕业论文 关于《会计法》若干问题的思考

会计审计会计理论毕业论文 关于《会计法》若干问题的思考

ID:1732765

大小:30.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7-11-13

会计审计会计理论毕业论文 关于《会计法》若干问题的思考_第1页
会计审计会计理论毕业论文 关于《会计法》若干问题的思考_第2页
会计审计会计理论毕业论文 关于《会计法》若干问题的思考_第3页
会计审计会计理论毕业论文 关于《会计法》若干问题的思考_第4页
会计审计会计理论毕业论文 关于《会计法》若干问题的思考_第5页
资源描述:

《会计审计会计理论毕业论文 关于《会计法》若干问题的思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会计审计会计理论论文题目:关于《会计法》若干问题的思考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摘要]新修订的《会计法》对于整顿经济秩序,遏制信息失真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其本身还存在着概念界定不清,法律竞合性等问题。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对其不断完善,严格界定“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的含义、完善会计管理体制、协调法律规定,以使《会计法》的作用充分发挥。  [关键词]会计法 会计信息 会计管理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于1985年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经过1993年和1999年的两次修

2、改,新修订的《会计法》在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工作秩序有序进行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任何法律法规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不断加以补充和修改,才能日臻完善。因此,会计法中还有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去探讨。  一、《会计法》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缺乏对“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法律界定  众所周知,会计信息失真给社会带来了严重危害。但如果搞不清什么是会计信息的“真”,就无法判断什么是会计信息的“失真”。《会计法》虽然在总则第l条将“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作为立法宗旨加以规定,但却缺乏对”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含义的法律界定,即没有明确指出什么是真实

3、的会计信息。对于会计专业人士而言,一般都是以专业标准来衡量信息是否真实,只要符合标准,即遵循现行有效的会计规则而产生出来的会计信息不管其所反映的内容是否与客观事实一致,都认为是真实的会计信息。而非专业人士,比如广大社会投资者、投资商等在认定会计信息是否真实时,其标准是是否与客观事实一致。这样,在《会计法》没有明确界定什么是”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情况下,当发生因会计信息引起的法律问题时,司法机关往往难以判断。  (二)对会计管理体制的规定不完善  会计管理体制是指一国对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安排,它包括会计法规的制定、会计人员的管理、会计行为的监督等几

4、个方面的内容。由于英美等发达国家存在着强大的会计职业,它们实行行业自律管理。而我国会计职业发展并不十分迅速,会计管理也就由政府来加以管理。即国务院财政部门作为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机关,对会计工作进行全面的管理。而单位内部人员的管理,是我国会计管理体制的特有内容。  经济学假定人是有理性的,理性的个体之间追求自身利益或效用的最大化的过程中,不会产生矛盾,然而现实并非如此。比如:政府最关心税收的征缴;债权人最关注其债权是否能够按时收回本金和利息;所有者关心的是自己投入的资产能否保值和增值;经营者关心业绩的增加是否会给自己带来额外的经济收益;证券市场的投资

5、者关心股票的价值和公司的业绩。由于他们具有不同的行为目标和经济特征,存在着不同的利益驱动,也就出现利益冲突。  在我国现行会计管理体制下,会计人员是单位的雇员,在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处于各种利益冲突的中心。信息使用者希望得到企业相关可靠的信息。但由于会计人员直接服务于管理层,对管理层负责,而管理层由于各种原因,往往不愿意详尽披露信息使用者所需要的信息。同时,会计本身是一门专业技术,会计人员必须服从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专业技术规则。但管理上又要服从管理层,按其指示办事。于是,会计人员就常常处于服务的最终对象与直接对象的对立中,处于职业标准与管理层旨意

6、的两难选择中。虽然新修订的《会计法》把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结合进入“单位内部监督”的管理体制中,但会计人员由于在实践中面临的利益冲突,难以真正依法发挥其监督作用。  (三)会计法律的竞合性问题尚未解决  对于某些会计违法行为,如果同时涉及到不同法律的管辖范围,则不同的执法机关可以同时行使其处罚权,这就是会计法律的竞合性问题,由此导致了会计法律责任的叠加问题。会计违法行为人是否因自己的一个违法行为承担双重或多重责任,1999年以前,我国会计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实践中,相关政府部门就同一行为的重复处罚,不仅使被处罚人不堪重负,而且引起了政府部门之间的矛盾,

7、1999年新修订的《会计法》虽然做出部分修改,但会计法律的竞合、责任的叠加问题尚未完全解决,这集中体现在《会计法》第42条和第49条的规定上。  《会计法》第42条第土款规定了违反会计工作基础规范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4款指出:“有关法律对第l款所列行为对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依此规定,财政部门在处理“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等案件中,会面临以下选择:一是用《税收征收管理法》而不用《会计法》处理,二是移交税务机关处理。这两种做法不如按《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由税务机关处理,而在《会计法》不作要求来得更为简单,但这显然是不合适的

8、。出现这种结果,其根源就在于为解决法律的竞合性问题补充了第42条第4款的规定,但这一规定过于简单机械化了。  《会计法》第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