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 .8(已废止)上海市城镇公有住房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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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1990年3月14日上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5月2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公有房屋的统一管理和合理使用,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保障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公有房屋系指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第三条全民所有的房屋产权属国家所有。由国家授权管理全民所有房屋的国家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

2、单位,在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权利。集体所有的房屋产权属其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劳动群众集体组织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区、建制镇、工矿区、国营农场范围内的一切公有房屋,以及地处农村的全民所有和属于城镇集体所有的房屋。第五条公有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必须遵守本条例。及时修缮公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保证基本使用功能,是公有房屋所有人应尽的责任;爱护公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是使用人应尽的义务。第六条上海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是本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房管局)是本区域内公有房屋的行政主管部门,业

3、务上受市房管局领导。市、区、县房管局负责组织本条例实施。第七条房管局直接管理的公有房屋,由专门机构经营。其它公有房屋所有人应设置专门机构或指定部门,负责经营管理本单位公有房屋。第二章权证管理第八条公有房屋实行登记发证制度。公有房屋所有权和他项权利的合法凭证是《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禁止涂改、伪造房屋权证。第九条公有房屋所有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有关证件,向市、区、县房屋登记发证机关申请所有权登记,经审查核实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公有房屋应由房屋所有人共同申请所有权登记,领取《房屋共有权证》。设定抵押等他项权利的公有房屋,

4、他项权利的权利人应会同所有人申请他项权利登记,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第十条公有房屋所有权及他项权利的变更、房屋状况变动或房屋灭失,公有房屋所有人与他项权利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原房屋登记发证机关办理所有权、他项权利的变更或注销登记。第三章租赁管理第十一条出租公有房屋须凭房屋所有权证。承租公有房屋须持有关房屋调配证明和身份证件。第十二条租用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双方应签订租赁合同。租用公有居住房屋,应办理租赁手续,建立租赁关系。第十三条公有房屋的租金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公有居住房屋的租金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5.1-9,,services,andmaket

5、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3公有非居住房屋实行标准租金的范围,由市人民政府规定。实行协议租金的,租赁双方可参照标准租金,在规定的幅度内协商议定;租金超过规定幅度的部分,属非法所得。在公有房屋租赁

6、期内,本市租金标准作新的调整,按调整后的租金标准执行。第十四条出租人应按照规定的日期将出租的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不按时提供出租房屋的,应向承租人退回延期交付房屋期间的租金并偿付租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承租人有依约按期交付租金的义务,逾期交付的应向出租人偿付未交租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第十五条出租的公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自然损坏,由出租人按修理范围负责修复。对承租人报修,出租人应及时查勘,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对影响房屋及人身安全的,出租人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因出租人不及时修复而造成承租人或他人人身财物损害的,出租人应负赔偿责任。因承租人过失造成房屋及其附属

7、设施损坏或他人人身财物损害的,由承租人负修复或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六条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和有常住户口而他处无住房的同住人,有正当理由,并不造成居住和使用困难的,可申请更改、分列租赁户名,出租人应予同意。第十七条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不得转租或变相转租。公有非居住房屋不得擅自转租或变相转租,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用房屋作为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等联营的场所,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联营期间的协议租金按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执行。第十八条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如需继续使用,应

8、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可续订租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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